“你真不是来找我的?”
自打上次帮罗建辉出头后蚂蝗就跑到了银江,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大排档,生意还过的去。
“当然不是,我就路过这里,罗建辉呢?”
“他在一家时装公司上班。”
“哦,这样啊,生意怎么样?”
蚂蝗点了点头,“还好,够兄弟几个花了。”
“现在怎么不混了,以前在天阳你不是混的很滋润吗?”
蚂蝗苦笑一声,“哪有那么容易,开始我们也是混,可没多久一个兄弟就被北流的人砍死了,他们提议逃亡我坚决反对,决定不混了,好好过日子,现在我们过的很充实。”
蚂蝗能说出这番话让林宇颇有感触,让一个混混洗手不干这的确不容易,毕竟以前的钱来的太容易了,现在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生活,就是如此,平平凡凡,却让人心里踏实。
“那你们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
“当然不想,等有钱了开家小饭馆,哥几个都还没结婚呢,这不要赶紧赚点老婆本。”
这才多久,曾经满嘴脏话的混混居然像变了一个人,变的敬畏生活,变的愤图强。那些只知道耀武扬威吃喝玩乐的混混一辈子都混不出个结果,因为他们不知道想要什么,持枪凌弱惯了变的贪婪,变的暴戾无情。
“你不是来找辉哥的吧?”
林宇摆了摆手,“不是,过去的就过去了,他只要别再做让我不爽的事情我是不会找他的。”
林宇杀过很多人,不过他杀的都是他认为该死的人,他绝对不会滥杀无辜。
敬畏生命,众生平等,大爱无疆。
酒足饭饱蚂蝗死活不要钱,林宇强行留下了一千块,不为别的,只为蚂蝗的梦想助力。
等林宇走出大排档已是深夜,看着满天星斗林宇点了一根烟露出了惬意的笑容。告别佣兵生活已经好几个月了,紧绷的神经也逐渐松弛下来,他不由得想起了那些昔日的战友,想起了那一次惨死的兄弟。
他乡埋骨,魂归故里,他们进行的战争不会载人任何史册,也不会有人赞颂他们。因为他们是佣兵,是一群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亡命徒。
后天就是竞标的时间,到时候一场冲突必定再说难免。
不知不觉中林宇走回了工地,他叼着烟上了二楼推开了如燕的房门。
他没有开灯摸到了床边,林宇的嘴角露出一丝坏笑,“宝贝儿,我来了。”
说罢林宇伸手就按到了对方高耸的胸脯上。
床上的女人被弄醒了,她拉开林宇的手想要坐起来。
“哎哟,你喜欢玩强制啊,好埃”
林宇整个人都压到了女人身上,猪嘴猛的吻了下去。
黑暗中那人动弹不得,突然林宇感觉嘴里涌出了一股血腥味,他的嘴唇被咬破了。
给读者的话:
猜猜床上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