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方才明白叶欢要达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而开发商法人也是一头雾水,只是机械的回答问题,却没有经过思索。
而他这些问题,也自然然而为叶欢提供了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我怎么知道,我是老板,手底下的人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要和被告签订合同?”
此时,叶欢却拿出了一份视频,让书记员播放出来。
画面显示,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与被告签署合同,而那人穿的正是开发商提供的制服,上面还有开发商发的胸章。
“大家看,这是楼盘销售员,他上卖弄的胸章上,写的是名字,还有代表的公司。”
“尤其是这制服,据我所知,这是南泥湾楼盘开发商员工特有的,与其他人完全不同。”
“证人,我说的对吗?”
开发商有些为难,看向唐伟,希望他给出答案。
但此时的唐伟却埋头,手里拿着笔在写什么,完全没有注意到开发商的眼神。
“请证人回答问题。”
主审官见开发商迟迟不说话,便催促道。
“我不知道怎么说……”
“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
叶欢郑重其事的再次问道。
“我……”
开发商很是为难,若是回答错了,那要面临的问题可就大了。
他很清楚一旦认定这合同是开发商签署的,那么银行的问题就变成了他的问题。
之前叶欢已经说明了银行的贷款合同是无效了,现在又要拿他开发商的合同说事,肯定没安好心。
可若是不回答,这件事是过不去的。
唐伟起身,振振有词的回答道:“证人不需要回答,法官阁下,我认为辩护律师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本案的范围,证人只是作为开发商,他与业主之间签署的什么合同,都和本案无关。”
主审官看向叶欢,并询问道:“辩护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
“当然有关,之前我已经说过了,这是一起银行和开发商联合勾结涉嫌金融欺诈的案件,导致了我当事人蒙受巨大损失。
这样的案件,自然要将事实陈述清楚,方便合议庭可以了解到案件真实的一面。”
“而且我的反诉状上已经提供了相关的依据和证据,事实清楚,不容置疑。”
“因为银行和开发商的联合欺诈,七千五百多户家庭,和我当事人一样,都受到了欺骗,却还要继续履行合同,这怎么可能,不管是什么法律依据都不会支持这样的合同继续生效。”
“而开发商的回答会直接影响到案件本身,因此他必须回答。”
主审官听完,再次看向开发商,并要求他回答这个问题。
开发商在被逼到墙角后,没有办法,只能选择回答。
“是,制服是我公司特制的,但我的印象中,没有这个人,他是冒充的。”
“很好,画面中可以看到,当时我的当事人是和销售方在销售楼上签署的合同,而开发商却说此人是冒充的,也就是说,这份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而银行却还要依照这个合同对我当事人放贷,依据的到底又是什么?”
“问题很简单,首先,开发商和银行蓄意欺骗了我当事人,并以不存在的房产来作抵押贷款,还在合同上增加了很多没有我当事人签署的附录等条件,本身就已经触犯了相关的刑事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