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他的女孩穿着干练的牛仔裤的白色衬衣,扎着两个小丸子,看上去俏丽可爱。
“宿主,这个是穿书女主林千柔。”
莫星河沉默一秒,秉持着跟主角作对没有好下场的心理,想暂且先苟一苟,“他拿过路的行人喂养丧尸王,难道不该死吗?”
林千柔义正言辞地质问:“你有证据吗?”
啥玩意?
这是末世,这种东西您还需要什么证据??
“左手边第一栋房子三楼右手边的房间,你要是不信就自己去看看。”
“就算这里出现了丧尸王,你有什么证据断定就是他干的?!”
“莫星河,当初我们不带上你就是对的,你就是这样一个恶毒的家伙!”
一旁的男人沉声呵斥道。
眼前的男人剑眉星目,身高目测有一米八往上走,长得和傅霆枭好像有点像?
这位应该就是原男傅明轩,原主莫星河的未婚夫了。
一直被忽略毫无存在感的记忆突然在他的记忆深处开始翻涌起来。
原主在末世前和傅明轩一起到g省旅游,中途遇上了林家的大小姐林千柔,几人一起玩。
是的,你没听错,傅明轩和原主的约会最终变成了三人行的友谊之旅。
理由竟然是林千柔是傅明轩的从小到大的朋友,他不放心林千柔一个人在g省这样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无人照料。
他猜傅明轩可能是瞎了,才没看见林千柔带着的那几个保镖。
在g省没待几天,末世降临,三人在和保镖一起上路,没多久傅明轩就觉醒了小说男主的必备异能——雷电异能。
林千柔觉醒了治愈异能,只有原主还是个普通人。
有能力的保镖变成傅明轩的队友,没能力的在逃亡途中死掉了,莫星河是队伍里唯一一个普通人。
还是一个长相艳丽的普通人,受到的眼神骚扰自然是不少的。
队伍里的异能者对他动手动脚,傅明轩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后来原主实在是忍受不了,去找傅明轩帮忙,反被说成是矫情。
在之后的一次行动中,原主被推出去引开丧尸,没被丧尸咬死,反倒被冻死在夜晚。
莫星河:“。。。。。。”
槽点太多,一时竟无力吐槽,所以傅明轩是在给自己戴帽子?
还是带颜色的那种,不愧是男主,这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对啊,我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家伙,你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