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龙摇头。
“tvb的警匪电视剧中总喜欢描写这样的情景,主角在过去的人生中曾经遭遇过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正是因为那些事情,主角选择成为警察。”
水龙微微点头。
“看起来很傻,是吗?”
水龙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慕斯又要了一杯伏特加,正准备喝,被水龙一把抢了过去。喝不了酒,她只能用手托着头借着酒力和水龙聊天,“小时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自从安德烈的那件事发生后,我才明白,那样的设定一点儿也不傻,人不可能毫无任何理由地去选择做一件事,不是吗?”
“人不可能毫无任何理由地去选择做一件事”
?
回味慕斯这句话,水龙微微点头,努力笑了笑。他又看见了那间房间,那间挂着美丽风景油画,精致的珐琅瓷花瓶中永远插着艳丽玫瑰的房间。
那个女人对着他微笑。
恶魔的笑容。
“人做一件事总是有理由的。”
慕斯的话将他拉了回来。
看着慕斯,水龙头一次庆幸她在他身边,他不至于胡思乱想。“那位安德烈,就是你的理由?”
慕斯想了想,点点头。
安德烈那件事发生在十一年前,当时香港的各大报纸都报道了他的事情,但舆论后,什么都不剩。安德烈,曾经那么鲜活的安德烈,眼下不过是警方手中的一份案卷。
幸好,他还在她和粉仔的记忆中。
还在他父亲的心里。
“他死了吗?”
水龙问得很小心。
慕斯却笑了,“没有,但是……”
也和死了无异。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失踪?”
慕斯点点头,抢过水龙拿走的那杯伏特加,一口饮下,又想要,水龙阻拦了酒保,替慕斯要了一杯果汁,“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想要喝酒,但酒解不了愁。”
如若酒能解愁,他早已练就千杯不醉的本事。
“其实我从幼稚园起就很讨厌警察。”
慕斯玩着伏特加的空杯子,“那个时候爹地已经是重案组的总督察,就是ada李和周sir很想得到的那个位置。爹地很忙,每天都见不到人。妈咪是护士,也很忙,家里只有我,那个时候,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家,你就会想,如果他们……如果他们……”
如果爹地和妈咪都是最简单的公务员多好。
但相较妈咪,爹地才是几乎不存在的存在。
那个时候,她很讨厌警察。
幸好她很多朋友,最重要的一个是安德烈,一个是粉仔。安德烈住在她隔壁的漂亮男孩,因为是混血儿,安德烈有着东方人的黑发,脸庞有些西化,眼睛是漂亮的湖蓝色。粉仔,又瘦又小又矮,看起来和常年吸粉的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叫他粉仔。
而他们俩个,叫她老慕。
他们同一所学校,年少的那个叛逆期,一起逃课,被抓后站得端端正正挨唇上长着胡子的女教导主任的骂。一起飙车,如果出了事慕斯就打电话给爹地通知爹地领人,反正爹地那个时候已经成了警司。交警这点面子总会给的。
“每个人都有叛逆期。”
水龙拿过慕斯手中的伏特加,一口饮下。
叛逆期……
他也曾有叛逆期。
微微抬头,不留神对上透着黄色灯光的壁灯。那光唤起了水龙那一日的记忆,他仿佛看见红木的拐杖朝着自己的额头狠狠打下。鲜血四溅,视线所及之处全是血,他的血。
忍不住,水龙伸手摸了摸被额发挡着的那块几乎看不见的伤疤,早已凝结的伤疤在这一刻似乎又隐隐作疼。耳边又听见那个病弱的声音。
“医者,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