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确实是这样的人,不过有可能是小时候的遭遇才导致了这样的性格。”
“小时候的遭遇?”
洛笙放下咖啡杯,双手撑着下巴,眯眼凝视着他,“你调查过他了?”
“杨鑫”
点头,是时候该给她透露一点自己的事情了。
“他的生母死的早,在他七岁那年,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位,还想要个儿子,可后妈生了三胎都是女儿,一气之下,竟将年仅七岁的他赶到了原始森林,让他自生自灭……”
“噗——”
话还没说完,洛笙口中的咖啡差点就喷了出来。
“都什么年代了,还男尊女卑,这么封建的思想,而且他们的心是石头做的吧,把七岁的小孩抛到原始森林,这不是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可能是后妈怕他分了顾家的家产吧。”
洛笙皱眉愤愤道:“这后妈心怎么这么坏,顾九深再怎么说身上也流着顾家的血,分他家产不是应该的吗?!”
“人心叵测啊,不过好在他有一位不离不弃的伙伴:风泽,若是没有他,他早在那食人肉、喝人血的原始森林里丧命了,后来,他还捡到了一只小狼,自此,两人一狼就开始了风雨飘摇的生活,只不过,后来那只狼走丢了,至今没有找回来。”
“杨鑫”
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也是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养宠物。”
洛笙放下了撑着下巴的手,坐直身子,眼底闪过一丝狐疑。
听他的口吻,不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倒像是在自述。
但她并没有把心中的疑问说出来,只是点点头,希望他能顺着话继续讲下去。
可“杨鑫”
叹了口气,双眸微眯看着她。
洛笙被他看得极不自然,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你这样看着我干啥?我脸上有字?”
“我在想,我要不要开车送你出金市。”
来都来了,不想办法把她抓回去岂不是白来一趟?
闻言,洛笙的眉皱得更深了。
“你明天不是还要去参加盛天组织的培训吗?今天不早点回去准备准备?”
“盛天组织啊……”
“对啊,不是你消息告诉我的吗?”
“哦!是的没错,那也不耽误我送你啊。”
洛笙摆摆手,“还是别了吧,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等从总部培训回来,你再帮我通过拍卖场调查身世,等调查清楚了,我们就离开华夏国,到处旅游去,你不是最喜欢旅游了嘛?”
“……”
旅游?她要和杨鑫一起去旅游?!
那他怎么办?
她就抛下他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