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會兒他還不甘心,私下聯繫了曾經合作過的各種媒體和自媒體朋友,想讓他們幫忙站在老師的角度,掰正掰正這個案子的輿論風向。他說蘇老師,我覺得我這個要求不過分吧?就算被告真的是罪犯,審理也得講程序正義、他也有權利得到辯護對吧?是這個理吧?我就想推動輿論討論討論法制精神,沒問題吧?
——沒問題倒是沒問題,但在當時的民意沸騰的情況下,這話題誰碰誰倒霉。人們仿佛一時之間,都被席捲到狂熱的憤怒與憎恨當中,容不下任何反對。那些零星支持老先生的聲音,一冒出來就會被千夫所指。
我師傅曾有懷疑,是有人在其中攪混水,故意煽動輿論情緒,但這畢竟只是猜測,混亂中,誰也沒那個心力去求證。就在這時,當事人突然跳出來,背刺了自己的辯護律師一刀。
他自己,認罪認罰了。並公開稱,自己犯罪事實確鑿,證據完備,只是律師讓他申訴說程序有問題。律師還跟他保證絕對能給他弄成無罪,他是輕信了律師的話,才拒絕認罪的。
老先生終於被逼進了死角。至死,在很多吃瓜群眾的心裡,這個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都是一個「罔顧司法」「攪弄輿論」的無良訟棍。
當事人反水後,沈君頤在老師門前敲了半天門,又在樓下站了半天,才又獲准踏進老師的家門。
老師的書房比以往更亂了,以前到處都是卷宗資料,法律典籍,而現在桌上、地上全是一張一張的白紙,紙上狂草,墨汁淋漓,字只有四個字:
天日昭昭。
師徒相顧無言,老師也知道他還在私下搞動作,想在輿論上掰回一城,於是只跟他說了三句話。
一句是,小沈,別做刑辯了。
第二句,或許你是對的,你的策略也是對的,你更年輕,更懂這個時代,死磕已經不是這個時代的辯護人所需要的了。
第三句,我說過,我已經沒什麼能教你的了,你沈君頤也不再是我的學生。我是認真的,你以後不必來了。
微風將酒的味道吹散開來,接近正午,墓園的人漸漸走了。沈君頤盯著墓碑,但我總覺得他似乎在看更遙遠的不知什麼東西,他說從老師家裡出來,他買醉痛哭了一場,哭完後就決定刑轉民了。他說蘇老師你不知道吧,其實我上老師家敲門時,聽到家裡面有爭吵聲,有人在威脅老師,說您這一大把年紀了,總犯不上因為這點事把律師資格證給吊銷了吧?
「是誰?」我震驚了。
沈君頤苦笑,「那會兒我不知道。敲不開門,我就下樓了。後來單元里出來的人我都不認識,所以去找老師的應該也是我不認識的人。」
他說從那時候起,我就決定,一定不能走老師的老路,當律師最重要的是什麼?要有關係、有錢,尤其是要有影響力——影響力太重要了,你在公眾面前出現的越多,越有影響力,正義的形象樹立得越穩,你想做的事才能做成。
從那之後,他的名聲在圈裡就跌到了谷底。先是法律圈的人覺得他是拋棄師傅的白眼狼,後來刑轉民了,什麼案子引起關注他就接什麼案子,上電視、做點評,被媒體圈的人認做是胡攪蠻纏的訟棍。
我深深地看著他,沈君頤啊沈君頤,如今你影響力是夠大了,確實,不明真相的民眾天天見你在媒體上蹦躂,認你是個大律,可你真的做成了他想做的事嗎?
想到這裡我突然心裡一動,「我聽說一個八卦。」我問,「就前幾天那個政商案中案,聽說是有人冒死攔了巡查組的車隊,給了一份證據。是你嗎?」
沈君頤的目光在眼鏡後面閃爍了一下,說,「你說的事我不知道。」
走出墓園時,他從西裝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皺巴巴的,看上去似乎已經揣了很久,說,蘇老師,你能不能幫我把這個給小安?
第52章
24。
是夜,我和安謹言對著一個破舊的信封大眼瞪小眼。
安謹言一開始很硬氣,當我掏出那個皺巴巴的信封,說是沈君頤給他的時,他的眼睛一下子睜得大大的,愣了好幾秒後故作冷淡地說,我不要。誰給你的你給誰還回去。
嘖。這小子。我皺了皺眉,「我看上去,像是專門給你倆跑腿的?」
到底是小年輕,喜歡誰討厭誰明明白白寫在臉上,而對於喜歡的人總是不自覺地帶一點討好的意味,生怕自己哪裡做得不好招人厭。見我皺眉,安謹言立馬又扭過來,扯著我袖子低聲道歉:「對不起蘇哥,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怎麼可能把你當跑腿呢?」
糾結了好一會兒,才又別彆扭扭地開口:
「我就是覺得,如果我看了這個,可能就又要跟他糾纏不清了。」
「那所以,你是下定決心跟他再無瓜葛了?」我反問。
這一次,他糾結了更長時間。
安謹言的睫毛很長,末端微翹。他垂眼看著信封思考的時候,睫毛輕輕顫動著,橙黃的頂燈在他的眼睫皮膚上打下一層毛茸茸的光,讓他看上去格外地溫順輕柔。
半晌,他說,蘇哥,你說過,太不對等的兩個人不可能產生真正的愛情。我知道,他維護柴慧雲的利益無可厚非,我也知道我不該因為這件事跟他較勁,但我過不去心裡這個坎。可能就像你說的,等有朝一日我變得和他一樣強的時候,很多現在不能接受的事,到時候也就接受了。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這一天哈,但至少,現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