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呵呵,呵呵。
花花姑娘表示,还是吃饭比较好,于是埋头吃饭。不过后来,小宝管他叫娘亲,气死了某位追妻的落魄王爷,这可真不赖他。
正吃着白米饭的花花忽然想起来昨夜的事,赶紧咽了嘴里的东西,“差点忘记大事了,小五哥。”
“啊,怎么啦?”
正往小宝嘴里塞肉的小五听见花花忽然变得焦急的声音,转过头来问。
“这里不能再待了,我下午就走。”
小五一脸茫然,该不会是被小宝吓的吧。
“昨夜我去抓药,夜深了掌柜的不愿意通融,情急之下动了手,叫他看清了我的样子。”
想起昨夜的事,花花有些担忧,毕竟这城里所有的药铺,都是那人的产业,尽管半年过去了,可保不齐那人还在抓他,他不能冒险。
小五知道花花同他一般,都在躲一个人,这么一说,他便明白了,现下还有些自责,“对不起,都怪我,昨天……”
“小五哥,你说什么呢!”
花花立马打断小五,“命都是你救的,还说这些!”
“若不是内力全废了,我也不会如此狼狈。”
花花笑着,却是凄楚。
小五也无从安慰,自顾还不暇呢。
“那你安顿下来给我信。”
同是天涯沦落人,小五对花花,还是有那么点不舍的。
“知道!”
……
临别前,小五怕花花一个人不好过活,将怀里的银票尽数掏出来给了人家。
小宝看着,眼珠子转了转,没说话!
花花推拒了一番,奈何盛情难却,只好全装进了自己腰带。
走出去两步,却又回头,“小五哥,能别叫花花吗,太女气了。”
“那……叫月月?”
……
再干一票
“那叫,月月?”
小五一本正经地询问花花的意见。
花花满脸嫌弃,“算了,花花就花花吧。”
月月更女气好吗!
花花全名叫花月,是个男孩子,为了躲一个人,穿了半年的女装,曾经被打断了腿也不肯换的女装。
小五第一次见花花的时候,小家伙一身是血地抓着他的脚踝,说,“救我。”
那是在凌烟阁的后巷,一间青楼的后巷。
彼时的花花像极了当初拼命逃离的自己,小五无法拒绝。
后来小五问他,都伤成那样了,怎么还想活。
花花说,害我的,负我的,都活得好好的,我凭什么去死。
小五钦佩他。帮他安顿了下来,当然,报仇的话,只能靠花花自己了。花花也没有多要求,萍水相逢,小五已经助他良多。
两个初初相识的人,成了莫逆之交。但是谁也没有刻意探听对方的过去,只在偶尔的交谈中提及一些,也足够他们了解彼此了。
如今,又要别离,两人很是伤怀。张开双臂,拥抱了一番,两人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