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宁脸色越发难看,要不是自己身上还沾着很多猪血,手里头还拿着血淋淋的斧头,他都想直接过去把人抱屋里头去了。
“进屋去,听话!”
江黎捂住嘴,再也不敢逞强,灰溜溜进屋换裤子换鞋去了。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屋门口才传来开门的声音,林正宁大踏步走进来,目光立即锁定到了靠床边坐着的江黎。
江黎正在发呆,直到他走到自己面前才发现他。
只见他头发湿漉漉的,明显已经洗过澡换过了衣服,心里又是一阵感动。
他是个粗人,但对待她,心却细的不得了。
怕吓到她,熏到她,便先洗过了才来见她。
“说了不让你出去,你怎么不听话?”
见她蔫蔫的,林正宁眸光中闪过心疼的颜色,一屁股坐到她身旁,大手安抚的摸了摸她的秀发。
江黎确实被吓到了,见他安慰自己,便顺势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林正宁浑身一僵,肌肉瞬间紧绷如石。
“对不起啊,我真没用。连杀猪都怕,半点都不能替你分担。”
如此熨帖的话,竟然是出自这个总是对他冷言冷语的小妮子的嘴,林正宁越发的觉得她不对劲了。
她到底在预谋什么?
“你猪都杀完了,有没有称称,咱们能分到多少斤?”
林正宁没有任何隐瞒:“六十斤猪肉,十斤排骨。”
“那么多?”
江黎立即拿起本子记了下来,“那咱们留十斤猪肉两斤排骨自己吃,剩下的都拿去县城卖了怎么样?”
“行。”
江黎好笑:“你怎么不管我说什么都说行,这些肉和排骨,你够吃吗?”
“够吃。”
他本来吃饭吃肉和菜就少,吃粮食多。
结婚都一年多了,江黎还是没发现他这个习惯。
“那明天咱们就去县城,把这些都卖了。不过从咱们村去县城,要三十多公里路,咱们骑车去会很累,你能行吗?”
反正她一个人骑车去是肯定不行的,必然得靠林正宁,她就怕累着林正宁。
林正宁却是不以为然:“我经常骑车去县城,能行。”
那就好。
解决了交通问题和货源问题,剩下的就是去县城摸底了。
上一世她跟着刘言,先是去了县城,又进了城,也做了不少小生意和买卖,而且那个时候刘言好吃懒做,基本上活儿都是她干的,让她积累了不少经验。
现在,她只需要进一趟县城,确定一下如今县城的买卖和市场就行了。
第一次试水,她也不指望就能立刻发大财。
翌日一早,江黎不再睡懒觉,而是随着公鸡打鸣的声音早早起来,进厨房就开始收拾锅灶做早饭。
刚和林正宁结婚的时候,她的确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生惯养的姑娘,那是她活着的母亲对她的优待。
可自从跟了刘言,一日三餐基本都是由她来操办。
对渣男,她能伺候的服服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