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听了,瞳孔一缩,差点想咒骂出声。
尼玛,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自己招认?
以刑罚恐吓,再扇人一巴掌,怕是有些威胁逼迫的嫌疑吧?
根据大乾例律,谋害朝廷命官者,当处以凌迟、腰斩之刑。
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连坐其家人。
秋竹只是一介卑微的侍女,性格怯懦,见识浅薄,本就对声名在外的大理寺缉捕有种天生的恐惧感。
被庞奇这么一打一吓,唯恐牵连到家人,故而被迫承认杀人,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之事。
正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秋竹自己承认杀人,算有坦白情节,可不涉家人连坐。
但若拒不承认,而后仍被判罚的话,那么便有可能连整个家族都会被判罚。
单从庞奇威逼秋竹认罪的举动,徐安便怀疑此事或许另有隐情。
再者,根据卷宗所记,秋竹这样杀人的手法。。。也未免太过浅薄。
按理说,不应该能毒死曹怀兴才对!
先,是曹怀兴自己点明要吃河豚的,那么,他不知道河豚本身有毒吗?
秋竹将河豚有毒的内脏混入菜中,曹怀兴和扶溪难道察觉不出来,就这么吃下去了?
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除非他们二人想死!
再到秋竹得手之后,她为何要把现场布置成仇杀的样子,还破开曹怀兴的胸膛?
如果是谋财的话,不是应该拿了钱就走吗?
为何还要留下?
然后,就是她那位所谓的同伙,也是疑点重重。
哪来的猪队友会在联手杀人后,在现场留下指向自己身份的物件?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一点是,曹怀兴和扶溪的身上都没有箭伤,且当时一死一昏迷,那这支弩箭是用来干嘛的?
单纯是凶手为了自曝身份的吗?
谁家的凶手如此无脑?
最后,他们既然能毒杀曹怀兴,并对其开膛破肚,那么为何不以同样的手法对付扶溪?
反而只扇了她几巴掌,割破其手脉,吊起来而已?
他们不知道留着扶溪会是一个隐患吗?
综合这几个疑点,徐安便可以大致认定曹怀兴之死,说侍女秋竹就是凶手,并不严谨,乃至于错漏百出。
微微一叹,徐安苦笑道“怪不得你们大理寺的破案率那么高,原来都是这么办的。。。先恐吓,再施暴?”
庞奇扭头一笑道“那倒也不是。只不过,针对一些嘴硬的贼人,用非常手段是在所难免的。”
徐安摇了摇头,并叹道“行吧!你去把秋竹带来,我亲自问问她。”
无可厚非。
古代没有天眼,也没有高科技的刑侦手段,破案只能根据现场证据,以及涉案人的背景信息进行逻辑推理,最大程度上还原事实真相。
遇上一些嘴硬的嫌疑人,难免会用到刑讯逼供,这并非什么稀奇之事。
而在历朝历代的律法中,适当的刑讯是被允许的。
庞奇应了一声,点头离去。
片刻后。
两名缉捕拖着遍体鳞伤的秋竹来到寺正室内,啪的一声就直接丢在地板上,像是什么货物一样。。。
徐安看过去一眼,见到秋竹一身血污,身上有无数鞭痕,指甲盖外翻,手上颤抖不已。
显然,在承认自己就是凶手后,她并没有因此得以免除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