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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2页)

风铖见她如饿死鬼的吃饭架势,活像没在掣云门吃过好的,在内这样便算了,在外还这样。他脚步挪动,在桌底下踩了她一脚,面上不动声色介绍:“哦,你们没见过,这是我的三徒儿,叶之璇。”

被碾了一脚,叶之璇才停下筷子,抬起头板板正正、如念书道:“之璇见过各位前辈。”

她这张玉面上的神色却毫无波动,比起十二月的飞雪,不如说是深山寒潭里的石头,又硬又凉,叫人无法应对,一时竟无人接话。

有人哈哈一笑:“早听闻掣云门三杰皆是少年英才,如今见叶少侠,果然也是率真,不屑与人多言,一心只吃饭去。”

叶之璇问:“在饭桌上不为吃饭,那该为什么?”

那人被她不解世故地直言一噎,反而尴尬。

周东伯在隔壁桌阴阳怪气地称赞:“风铖,你收徒真是眼光独特,个个是不凡之辈啊。”

风铖眼角抽了抽,骂道:“周东伯,你有完没完了?”

未等他们掰扯,宋允已接了新娘跨盆,牵到堂前来。

席上见过韦菀的人并不多,这位江南第一的小姐常年在闺阁之中,被韦璋奉为掌上明珠,求婚之人多如牛毛,也不过在寿宴上露过面。

今日她盛妆出嫁,婚服富丽端庄,有别往日素雅清新的打扮,却非浓脂艳色的惹眼,反而婉丽楚楚,秀姿光鲜。

金饰相衬,面容生红,宋允执着新娘的手缓缓行来,俊侠才女,实为登对,诸人不禁称赞璧人一双。

两人走到堂前,韦璋已逝,宋允母亲亦不在,座上唯有宋振一人,便是作他们亲人的见证。

两人跪拜祖先,献香奉礼,再起身,宋允转过,在唱词下与韦菀相对。玉容染了妆,透出温柔的红润,韦菀仍如池中独荷,被他呵护,如梦似幻地伫立。她察觉宋允的视线,睫颤了颤,再抬起时,已是含情双目如横波。

方才牵着韦菀,此时他手心里仍残余那幸福的温度,三拜过后,他们便成了天下人见证的夫妻,厮守余生。

他的心也如二八少年震跳,两人向天地叩拜,又齐齐转身,面向宋振。他抬头,看到宋振微笑看着他们,往常冷肃深沉的面貌消弭,取而代之是为人父的欣慰与嘱咐,那一双眼睛看着他,好似天底下最为和善温柔的父亲。宋允几乎恍惚,这样的温柔,只在他还是牙牙学语的孩童时见过。

“二拜高堂”

他回神,和韦菀对着他躬身,他们的背还没弯下,一条红帛却突然在眼前飞出,他们两人俱一怔,看其如红烟一样逸散,下一刻,突兀收紧缠住他们两人的腰。

古怪的蜜香也蔓延在风中,缱绻多情,艳馥郁,像最醉人的酒,最遥远的乐声,想起心底最渴望的愿望,任世间最无欲无求的人闻到,也会为此动容一刻。

最喜欢这样毫无道理侵袭感官的,是一个最辛辣的人,一个江湖最让人头疼的人。

霎时,众人眼前一花,朱红身影如当日寿宴一般放肆闯入,身形飘如鬼魅,不待看清其动作,转息燕子点水,翩然落座于堂上太师椅,宛如此间主人。

一庄海棠方盛,便已沦作陪衬。

只不过,这次他身边多了一个人,一把剑。

殷怜香抿唇一笑:“错了,高堂未至,怎么能拜呢?”

第七十三章伸雪

“殷怜香!”

名字是江湖人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它就像江湖人的武器,伴随着自己从生到死,要么沉寂,要么震耳,要么让人喜欢,要么让人厌恶。当它出现的时候,人们都会联想到关于这个名字的所有故事,所以很多人在离开江湖的时候,都会把名字抛弃。

很多人都喊过这个名字,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名字,让人想起在阳春三月时醺然,可它的主人却是一只生啖血肉的恶鬼,所以这也是一个让人恐惧的名字。

这杀入喜宴的一抹浓红,令堂中所有人为他的嚣张狂妄而悚然。殷怜香安坐其中,座上众人却如惊弓之鸟,花烛在内劲冲荡中焰火狂摇,乍然崩灭数半,哗然过后,又是一阵沉重的死寂。

而被杀气所指之人,只拿起桌上茶盏,不紧不慢地沏沫。

他怎么敢来?他怎么进来的?韦庄的护卫呢?

殷红颜色的旁边,伫立一道黛绿的影子,手上只拿着一把最寻常无奇的长剑,堂中明火恰好留照其身,足以映亮雪光一样刻骨的眼睛,与形状无情的唇峰。他比数月前瘦了些,使得更冷峻,钟照雪没在看任何人,也没做任何伪装,坦坦荡荡地站在那处,仿佛印证了与虚花宗邪人的同流合污。

宋振似早有预料,面色不生波澜,仍如山岳般静坐在高堂座上,两颗鹰眼射来,一金一白的异色,在灯笼迷红的光色下显得阴鸷。

他还浮出淡淡的、胜利的笑容:“殷怜香,你敢来,便知道是有来无回。”

夜色里,一片银光在外围如水波泛过,座中的客人也冷冷看着他们两个人,一场围猎就这样理所当然地藏在欢欣高歌的喜宴之后,毕竟血色和字,是同一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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