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
叶铿然淡淡说,“你的骑术如此精湛,执绺的动作分明是千百次淬炼才有的熟稔。从那时我就知道,你是久经沙场的战士,并不是一个看管羊圈的柔弱少年。”
“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竟然还敢让我回城通报?”
北雁愣住。
“我进伙夫营之前,曾和将军约定过,若是找出吐蕃奸细,当以那把匕首为证——匕首上面涂了麻药。”
原来如此!
北雁终于明白过来,恨恨地咬牙:“……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你们布的局!”
“呵,叶校尉做的菜,简直连闻一闻都是对胃的虐待啊。”
裴将军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把他放到伙夫营去,实在是一个艰难的决定——更烦人的是,这家伙总是超出我的控制。给我留下一张什么‘既然死亡不可挽回,请赐予他们一个有尊严的死’的信笺,就连夜带兵出城。”
北雁猛地侧头看向叶铿然:“所以,当初你替我受那八十军棍,昨夜你带我们出城,也是你演戏的一部分?”
叶铿然沉默许久,才说:“不是。
“那时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维护你是出于真心;而昨夜……我是真的打算和你们死在一起。”
北雁的脊背微微一震。
“叶校尉是个笨人,”
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这样的笨人世上已经很少了,也许你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
谈笑间逆转战局、尽败数万吐蕃大军的唐军统帅仍然笑得没心没肺,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那个人,漫不经心的笑容背后,是掌控一切的冷静与强大。
“将军小心!”
只听一声大喝,一把匕首突然刺向裴将军——
北雁竟趁着说话分散众人的注意力的时候,挣开左右士兵,一把抽出那只匕首刺向裴将军!
刀刃却被握住了,鲜血从将军的指缝间流了出来,裴将军的神色竟然丝毫不变!
他看着北雁,眼底微微动容:“那件事,唐军的确理亏。”
唐军将士们看见,他们的主帅用血肉的右手握着锋利的刀刃,任由血珠滴落在雪地里,声音缓缓放柔:“你这只‘北归之雁’,停歇在我军中三年,也在日夜思念故乡吧?乞力姑娘。或者,我该叫你梅朵,我们曾经见过面的。”
最后几句话是用吐蕃语说的,所以大多数唐军士兵听不懂,但北雁的身子无法抑制地剧烈地颤抖起来……
三年前,河西唐军发动奇袭,将吐蕃军驱赶两千里,在青海湖诛杀了吐蕃大将军乞力徐——乞力徐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年少的女儿,名叫梅朵。她胆子很小,很爱哭,但收殓父亲的尸体时,她没有哭。她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绝望。母亲哭着求她不要踏上那条不归路,但她没有别的选择,那是流淌在她血液里的滚烫和残酷。她发誓要歼灭唐军,夺回土地!
从此,吐蕃军中有了一个身材纤细的冷血战神,只有少数人知道她的身份。吐蕃国主尊她为乞力将军,在那一年,她混在流民里加入了陇右唐军的伙夫营,成为吐蕃军内应。
“你们发过誓永不开战!却趁我们不备暗中偷袭,掠我土地,杀我父亲!让我吐蕃帐篷尽埋枯骨,千里草原尽被血染!”
北雁突然厉声喝道,她的声音虽然柔软,但是这一番话嘶哑如裂帛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