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还怪好看咧!
不像那种要靠妆造修饰的小鲜肉,顾廷朗是充满着雄性荷尔蒙的天然帅气。
原主,是真傻啊!
这么帅气的军哥哥不要,非要跟混混渣男私奔?
自行车在她面前停下,男人英气十足的眉宇间流露出了一瞬不悦,但很快就消散了。
“回家吃饭了!”
说着,男人又
抬起长腿,骑着自行车走了。
“喂!”
为什么不带她?
后面不是有位置么?
沈酥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形象,瞬间了然。
浑身是泥不说,还一条腿高高的踩在大石头上,活像个女土匪!
别说穿着白衬衫的顾廷朗了,可能连那台二八大杠估计都会嫌弃她。
滋啦!滋啦!
等沈酥唯深一脚浅一脚跑回家的时候,已经闻到了菜香味儿。
厨房里,男人站得腰杆笔直,雪白的衬衫内隐隐透出精壮的肌肉,低垂的眉眼深邃而专注。
是谁说会做饭的男人超帅的?
“洗手去!”
顾廷朗没有回头,自顾自地说道:“盆里有温水!”
连洗手的温水,都给她准备好了?
如果,他不是一看到她就眉心紧皱,或许,她根本看不出他透露出的厌恶!
“我想洗澡。”
沈酥唯看了眼卫生间……蹲厕,且没有热水器!
洗澡好麻烦!
可她现在好像从泥里捞出来的一样,脏得狗都受不了。
“你说什么?”
男人手一抖,手背儿上崩了个油星子。
“我说,我想洗澡啊!要……怎么洗?”
她要洗澡,很奇怪么?
哦!是了!原主是脑子是坏的,估计一直都没有洗过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