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颂从小就过目不忘,“总觉得以前见过”
也应该去掉“总觉得”
。
傅炀杰一怔。
他下意识把自己带入进了小时候就认识乐颂的场景。
他大抵会整天跟在人屁股后面跑吧?
毕竟他妈也说,他小时候最能的就是从一堆小孩里准确挑出最漂亮的那个,然后精准缠上去和人家做朋友。
最开始和巫怀熟起来,不就是巫怀那张能唬到小男朋友的脸给他糊弄的吗?
就是可惜了巫怀不是他的菜,所以后来就展一起搞钱的合作伙伴了。
以乐颂的容色,换成小时候的他大概率是直接变成小乐颂的腿部挂件了。
“啊?”
也不怪他。
傅炀杰从小就忘性大。
尤其是看见好看的人走不动道。
你问上一个?
忘了。
很不幸,小乐颂也是被忘记的人之一。
看傅炀杰的反应,乐颂就知道自己是多问这么一句。
“可能是我认错了,当时在资料里看到你的照片就觉得眼熟。所以才跑去找你,也想求证一下。”
乐颂敛眉,从他这边看过去,刚好能看到这人长得可以停蝴蝶的睫毛扑闪了一下。
这场面,谁看了都得动容一下,给自己一巴掌的那种。
傅炀杰也不能免俗。
“可能,可能确实是见过乐老师哈,我,我忘性大,要不乐老师你再说点别的细节?没准我就能想起来了呢?”
这话傅炀杰自己听了都觉得很像渣男哄对象的言。
什么叫“没准就能想起来了”
?
但乐颂显然很受用这话。
于是干脆就开始“回忆”
小时候的细节。
“我以前也是这座城市的,后来跟着家里人移民,才忙活移回来。”
傅炀杰:有点奇怪,再听听。
“以前住的小区不知道还在不在,可能拆迁了也说不定。”
傅炀杰插嘴:“如果不是城乡结合部,应该没有,这些年也没动多少。”
乐颂恍然大悟,“我印象里是……什么花什么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