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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滚刀肉(第2页)

王二明疼得额头冒汗,咬牙说道:“你如果真牛逼,那就弄死我!咱们一命换一命,不然只要让我翻身,我肯定加倍奉还!”

“噗嗤!”

李丁丁听到王二明这么说,对着他腿上又是一刀,然后一拳把他放翻在了地上:“我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比你嘴硬的滚刀肉,我他妈见过一堆,从现在开始,我每隔五分钟捅一刀,咱们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刀硬!”

面对李丁丁的举动,我和大川都没说话,只是在原地点燃了一支烟。

在我心里,是认可李丁丁这个做法的。

以前我们抢床位的时候,用这种方式吓唬过不少人。

这种方式可以给对手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要远比揍他一顿更能取得想要的效果。

至于这么做的后果,我已经不去考虑了,但我感觉王二明八成是不敢,也不会报警的。

就像之前王大军打伤了李当当一样,在我们抓王二明之前,他也对我们进行了敲诈勒索。

真要是经官,结果只能是狗咬狗,一嘴毛。

在社会上飘的人,遇见这种事的第一反应肯定都是复仇,而不是报警。

混着会这个行业门槛极低,能够崛起的人,都是靠着打打杀杀积攒下来的名气吃饭的,他们的社会关系、经济来源,都是依靠名气作为统治力的。

打输了,只说明能力不足!

报案,却代表着魄力不够!

骆城位是三线沿海城市,矿产、采砂和渔业、海运、6运等行业蓬勃展。

而这些行业又全都是江湖人士聚集的重灾区,多年来的治安一直不好。

按照骆城的江湖规矩,社会人士之间的矛盾,只要没有出现命案,都是民不举、官不究,江湖事,江湖了。

这种规矩不是某一个人规定的,但是却在骆城的江湖圈子里形成了一种风气,成为了刻在每一个混子骨子里的东西。

李丁丁之所以要选择私下找王大军复仇,也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这种风气的影响。

就像是王二明这种人,他之所以能在三高周围垄断游戏厅,正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滚刀肉。

谁跟他抢生意,他肯定会跟人死缠烂打到底。

你可以打赢他,但绝对不可能打服他,反而会被一直纠缠下去。

别人正是因为恐惧他这种性格,所以才不想冒着风险跟他竞争。

反之,如果王二明在挨揍之后选择了报警,就说明他怕了、怂了。

既然他能被我们收拾,那么他的竞争对手也会认为,自己同样可以打服他、打怕他、打跑他。

如此一来,王二明在社会上就没法混了,不仅名气折了,饭碗也跟着砸了。

江湖这个圈子没什么底线,但所有人又全都病态的遵守着类似的规矩。

五分钟的时间转瞬即逝。

李丁丁拎着刀,又向王二明走了过去:“想好了吗?能不能联系王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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