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这是林苑驿最好的笔墨纸砚了。”
刘谦将东西放在杨晨桌子上,面露期待的说道。
这个时代,人们对读书人,总会多一些敬畏。
如果杨晨真的会作诗,会写文章,那么,前途真的不可限量。
刘谦虽然跟随杨晨只是短短半月,但这段时间杨晨的所作所为,却都落在刘谦眼中,他对杨晨这个人可谓是发自内心的尊重了,如果,他真的是个文人的话……刘谦不敢想象,难道世间真有这般文武双全之人!
“恩,等我酝酿一下。”
杨晨点点头说道。
他不是在酝酿,而是在思考,要借鉴哪一首好呢?烦恼啊,原来太有才也不好!
稍微思量之后,杨晨提笔: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落款:隔世山人。
“刘谦,来欣赏一下你家少爷我的大作。”
杨晨得意洋洋的说道。
这首可是刘禹锡的诗,他相信其他人该是能看懂其中的好处,这首诗表达了一个诗人的孤高和才气四溢,正好用来做他的第一首诗。
刘谦挠挠脑袋,又露出那欠揍的憨厚表情:“呃,少爷,诗我不太懂,不过这字,您,您还需要好好练练。”
说完刘谦就心怀忐忑的看着杨晨。
杨晨翻了个白眼,道:“哼,不用你说少爷我也会练的,行了,找人誊抄下来,人后拿去林苑驿,让人传扬出去,放出话,每个三日,我都会
作一首诗出来。”
“哦哦,好的少爷,我这就去。”
刘谦急忙点头,说完就拿着诗稿离开了。
杨晨则是一脸便秘表情,他的字自然是难看的很,本来就没用过毛笔,在加上现代人用笔写字的已经不多了,有事用手机,用电脑,谁还用笔。
所以杨晨的字自然就特别难看,放在唐朝,那就跟刚学子的毛孩子有一比啊。
于是一个上午,杨晨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练字,他还是有些存货的,要说谁的书法好,那自然是王羲之颜真卿那几个人,他多少看过一点他们的字帖,所以这练字,基本就是按照记忆,临摹那些人的字帖。
然而一个上午时间,根本就看不出任何成果,浪费的纸张都足有小三四两银子了,他的字依旧如狗爬。
“晨哥儿,你这是?”
二姐杨雪走进来,看着满地的纸团,奇怪的问道。
杨晨本来还因为自己的字烦躁,看到二姐心情一下就好了很多,上前两步轻轻拉着杨雪的手,道:“雪儿,我作了一首诗让刘谦拿去传扬了,等我扬名出去,以后就没人能动咱们家,以后你等着享福吧!”
这都是他的心里话,他穿越过来后就一直生活在危机中,本以为危机过去了,程处亮的一番话又给了他新的危机,现在好了,有了应对之法,他自然是很开心的。
而被杨晨拉着手的杨雪此刻是真的晕乎乎的,弟弟真是太放肆了,怎么能
,怎么能这么拉着人家,不过,被他拉着感觉好开心!
不过马上,杨雪就抽出手,柔声道:“晨哥儿,你,你是我弟弟,以后还是,还是叫我二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