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夜市,在给人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烦杂和肮脏。甚至,还会衍生出许多不文明的丑像。
晚上八点时,我一人外出溜达,走到某段路口,在一处夜市水果摊前,听见卖水果的大姐和两个想买水果的女孩争执起来。大姐说:“你们不买,把榴莲剥开干嘛?”
俩女孩说:“我们没剥,榴莲原来就是开着的!”
因为声音大,我不用停下脚步就能听到她们的吵闹声。“就是你们剥的,剥了就得买!”
“我们就没剥,为什么要买!”
这类事情常见,看似有些强买强卖的感觉。原谅我不以为然,继续走我的路。不过,后来我走过一小段路后,又有些放不下心了。我回过头来,恰巧看见那位大姐和两个女孩正在互扔果皮,厮打的架式一触即发。我的心里一阵难受,在原地稍微站了一会儿,见有人劝架,看看估计打不起来,就转身离去了。
是的,我本来就是一个路人,无法判定大姐和两位女孩之间,到底谁是谁非,但我偶然经过她们争执的摊点,听到她们争吵的内容之后,自然隐隐约约感觉到,这是一种文明的缺失。有一点是肯定的,不管她们之间谁对谁错,只要能够忍让,这事就不会发生了。哪怕只要其中一方做出让步——或者卖方不计较,或者买方买下来。
但双方谁都不忍不让,谁都不想吃这个哑巴亏,最后竟然动起手来。
其实,文明的本身就是人性的谦让,吃了亏就像占了便宜。想想,如果当时夜市无人劝架,任她们三个厮打下去,肯定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做人处世,是应该理性的。你敬人尺,人敬你丈!反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势必大煞风景!
我对夜市的风景,算是能够理悟的。许多无证经营、无经职业培训的个体商贩,会趁着夜晚市管人员不在、市民活动频繁的时候,随处摆下小摊小点:烧烤、餐饮、水果、日用品以及过时的服装、鞋帽,甚至古玩这些,不但为许多无业游民带来丰厚的收入,也给市民的生活和情趣,带来风姿风采。但路灯下的阴影,同时也会为我们的城市,带来不少麻烦。光垃圾一项,就为第二天早晨上班的清洁工,带来无尽的麻烦。
在中国,我们似乎无法完全取缔夜市。这不光是为了一部分人的生存考虑,还为了更多人夜生活的质量。但是,我们却可以提高素质、传播文明,让每个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更多、更快乐的空间!这些,不能只靠政府,而是要靠大家!
夜市,是一道自由、亮丽的风景线,谁也不能玷污这一道风景线!做一个文明人吧,哪怕在阴暗的路灯下,我们也能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