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在寺里吃了一顿早饭,就告别朱奶奶,溜溜达达着下山了。
开车回到家里,李志就接到了他经纪公司的电话。
李志和荣信签的是演员合约。荣信看重的就是他的颜值,妥妥的小鲜肉一枚。
不过,现在这枚小鲜肉的身材开始有点壮了。
至于李志想要当导演,这和荣信公司关系不大,毕竟导演和演员合约没什么关系。
荣信不缺导演,公司的合伙人之一就是李绍红导演。
前几天的时候,荣信公司打电话给李志,说给他接了一部戏,让他去怀北影视城。
那时候李志正是乱七八糟的时候,状态奇差无比,直接以患病为由回绝了。
荣信公司主管艺人经纪的是李小晚,她就说李志是装疯卖傻,不尊重公司。
李小晚直接就安排人带着李志去了安定医院,然后李志就确诊了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也就是双重人格。
荣信公司拿到医院的诊断报告,当时就不干了,打电话要求李志无条件和公司解约,并让李志把5oo万的签约金还回来。
5oo万呐,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荣信公司签约的所有艺人里,这是最高的一档了。
要不是李志颜值够高,有培养价值,又愿意签十年长约,他是绝对拿不到这一档的。
可李志现在哪有钱啊,那5oo万早就被他老爸拿去应急了。
所以李志就只能耍赖了,说合同里面有约定,因重大疾病无法履行经纪合同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这属于约定免责,至于免全责还是部分免责,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李志这边呢,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并愿意为此做出努力,包括积极治疗以及带病坚持工作这些。
因此,李志并无违约的主观意愿,不能视为合同违约。
至于荣信公司想要他解约还钱,李志是不会答应的。
解约可以,还钱是不可能的,除非分期付款。
如果荣信公司要强行解约的话,5oo万签约金李志这边是没有的。
最少短期内拿不出这笔钱来。
李志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分5年偿还。
荣信公司当然不干了,公司的法务就建议抓住李志有精神疾病这一点,说他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所以,这合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李志需一次性偿还非法占有的5oo万元签约金。
各说各的理,双方还在纠缠不清着。
这两天打不通李志的电话,荣信公司那边都快气疯了,以为李志故意躲着呢。
“晚姐,你找我?”
“当然了,我的大少爷哎,你连关机的手段都使出来了?我说志少,你要是再这样,那咱们可就得走法律程序,咱们法庭见了。”
李小晚冷声说道。
“晚姐,你姓李,我也姓李,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都是一家人,没必要闹这么僵对不对?”
“哼哼,你怕了?”
李小晚问道。
“怕我肯定是不会怕的,只是吧,我确实不想闹得这么僵。晚姐,我呢,最近通过治疗,病情缓解了很多,所以,我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不过,晚姐,那些大角色我就不演了,要是有什么客串啊,龙套之类的,就是不耽误太多时间的那种,我勉强可以接一下。”
“志少,你别玩我了好吧,我们出5oo万的签约金,就是为了把你培养成一个大龙套?志少,你确定你不是在逗我?呵呵!”
李小晚都被李志给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