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不是一位杀手,因此,他杀人不是用功夫和器械,而是用头脑。
你要指望他像一名杀手那样杀人无异于天方夜谭。
他杀人有他自己独特的方式方法。
所以,他杀人很有特色。
但如果这样说他是个杀人狂魔又似乎不对。
他杀人,但不是杀人狂魔。
至少现在不是了。
戈登盯着维克多,说:“我很会杀人。”
维克多点头说:“我知道!”
戈登说:“你不怕!?”
维克多说:“怕有什么用!怕你会放过我?”
戈登咧嘴一笑,说:“你不愧为一等一杀手,我很欣赏你。”
维克多同样笑了笑,说:“你不愧为罪犯一号,我同样欣赏你。”
约瑟夫貌似有点不耐烦了,说:“相互欣赏完了没,可以开始了吧!”
戈登回头瞧他一眼,诡笑说:“你想快点我成全你。”
“打开!”
戈登平地一声吼。
大汉将风衣展开。
“杀!”
戈登喉间一出音。
本来如石像的仙姬如天凤降临般从那个大汉抽出两把冲锋枪,借着大汉魁梧的身体,双手平展,转身之际,子弹如雨点般洒向四周的枪手。
维克多反应只慢了那么零点五秒,在仙姬扣动扳机的时候,我眼里看到大汉里的武器。
他低下头,双手从大汉风衣拿了两把手枪,五个弹匣和一把突击步枪。
他的手很灵巧。
他拿东西的时候,他的手指可以随意扭曲,而且用最短的时间勾住最多的东西。
尤其是枪与弹匣。
有人说他适合当小偷,如果他当小偷一定是偷王之王。
他没有当小偷,他当了杀手。
他的右手握着一把手枪,左手小手指勾着另一把手枪,无名指勾着突击步枪,其余三指握着五个手枪弹匣。
他拿到了枪,低头,向前冲,手中的手枪枪口对准了约瑟夫就是一枪,子弹射向约瑟夫的胸膛。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也太快了。
等到枪手们回过神来,倒下了一大片。
等枪手们射击时,轰的一声,一枚火箭弹在枪手群炸了,威力将两三个枪手炸飞天,波及到十几个枪手,一片?嚎倒地。
火箭弹是从了望塔射出来的。
火光中,仙姬已将冲锋枪的子弹打完。
维克多手中的手枪和突击步枪同时扔给了她。
她一只手接过一把,接着人已冲进了枪手群。
约瑟夫的反应也是相当的快,子弹没打中他的胸膛,偏了一点,击中的是他的左肩。子弹深深嵌入骨头溅出了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