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丢人的。
这么关键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林卓巍。
和他在一起那么多年,我确定是喜欢他的,可为什么不论和他一起做什么,都没有过这种娇羞的感觉呢?
应该是不被重视吧,他没有给过我可以娇羞的机会和权力,我又怎么会体会得到那种心情呢?
我扭扭捏捏的不知该迈哪条腿才好,以至于在门前站了足有两分钟,也没能走出一步,脸涨得通红。
他吃的笑了,眼睛像两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他小跑两步凑到我跟前,笑嘻嘻的说,“怎么了,见到我高兴的连怎么走路都忘了?是不是一夜没睡就盼着我来呢?姐姐好可爱,真是开心死我了。喏,早饭,你喜欢的豆浆油条,还很热。”
怪不得他一直抱着肚子,原来内里真的有乾坤。
我想我被感动了。
五年,都是我给别人送早餐,那人从没有说过一句好听的话,却受之无愧。
今天我才明白,原来被人照顾的感觉这样的好,怪不得他从来不拒绝。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他舒展开眉目,掀起唇角,愉悦的说道,“有心自会知道。”
可我真的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心的,为什么对我有心,而我,一个比他大三四岁的老女孩,有什么值得他有心!
“那个,来不及了,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早餐。”
我顶着一张大红脸,抱着早餐腾腾的跑远了。
直到进了警局的后门,身后那道火热的感觉还是那样明显。
这以后,林子巍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诠释了重视两个字的意思。
直到那天早上,我出门时见到一尊雪人,心头软得一塌糊涂,突然就想要问他,“林子巍,你干嘛要在这挨冻啊,我都说过了,暂时不想开始新的感情。而且,世界这么大,我就是找男朋友,也不会想要再从你们林家找的。”
他抖落身上的雪,照例从怀里掏出热乎乎的小笼包和粥杯,微笑着说,“会不会是你的事,追不追是我的事。而且,我是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打算了要你做我的女朋友,那我就一定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可这么冷的天,你都不怕感冒吗?”
真的很冷啊,冷到我直想打哆嗦。
“那你就答应我啊,我有了身份,心里就有了底,自然不用这样的患得患失、害怕你被人惦记,拼死也要每天早晚来守着你。”
我娇嗔的学着小女孩的样子,狂跺小脚,“愿意冻你就冻好了,反正,反正我是不会轻易答应的。来不及了,我先走,白白。”
我小小步的在前边跑,身后是他浓厚而得意的笑声。
“梓梓,你脸红了哦。听说,脸红是爱上一个人最初的体现,你已经开始喜欢我了。”
我在漫天雪花中慢腾腾的跑着,“胡说,我才没有。”
然后,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刘梓,还要坚持吗?或许,不是所有姓林的男人都是一个德性的。
小月过来的我了,她给我带了很多好吃的,坐在我宿舍小小的餐桌前,陪我一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