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乡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小城,他十六岁被导演在街头掘,一步踏入影视圈,从此开始了他辉煌壮阔的人生。他今年三十岁,这么算来,他在外漂泊的日子几乎要和在家乡的日子一样长了。
凌宸也难得轻松下来,同他闲聊:“大影帝,十几年没回去,有没有近乡情怯?”
贺今朝边品酒边回答:“确实没有。其实我不觉得那是家乡,家乡应该是生我育我的地方,但那里只有生我的人,没有育我的人。”
凌宸想起他之前看过的一些关于贺今朝的采访,那些新闻稿里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家乡、他的父母,凌宸原本以为是贺今朝太过注重隐私,不想粉丝打扰他的家人,现在想来应该是经纪公司特地和媒体记者打过招呼,避开了这些问题。
凌宸没再说话,反而是贺今朝问:“小凌,你难道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吗?这种时候,你不该问问我为什么和家人关系不好吗?”
“不了。”
凌宸摇摇头,“如果那是你的伤心事,我为什么还要触碰它?”
胡珀半睡半醒,迷迷糊糊地在心底吐槽这些小年轻:话题都进展到这里了,如果是其他不开眼的人问,那叫“哪壶不开提哪壶”
;但贺今朝明显一脸“小凌你问啊你问啊你快问啊”
的表情,就等着凌宸问呢,等到凌宸问完,贺今朝就可以顺势卖个惨,让凌宸心疼他。
也不知道凌宸是真看不出来贺今朝的小心思,还是看出来了却装不懂,总之话题就在这里戛然而止。
商务舱里安静了好一阵子,终于贺今朝开口了:“其实……我一直不知道我的生母是谁。”
胡珀打了声哈欠:嗯,坚持了十二分四十五秒才开始卖惨,已经比她想象中的时间长了。
凌宸上钩,侧头看向了身旁的男人。
贺今朝对着凌宸露出一个忧郁苦涩的笑容:“根据周围邻居所说,在三十年前的某个清晨,还在襁褓里的我被一个女人留在了父亲家的大门外,襁褓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出生证明,以及一张字条,写着:’姓贺的混蛋,这是你的种!‘”
这个开局大大出乎了凌宸的意料,就像一部先声夺人的电影,勾起了观众的所有兴趣与期待。
贺今朝陷入回忆之中:“她说的没错,我父亲那个人……确实是个混蛋。他能说回道,脑子聪明,可是他没把这些天赋用在正途上,而是一直在勾三搭四,流连在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家里。说直白些,他就是一个小白脸专业户,对着每个女朋友都甜言蜜语,天上的星星月亮都能摘下来给她们,但烂人哪有真心?”
“他很少在家,偶尔我在放学路上遇到他,他身边的阿姨从来不是同一个。有一次,一个阿姨爱他爱的太痴狂,想开车与他一起同归于尽,哪想到他命大没死,在icu住了许久才抢救回来,我去病房看望他,却现有另外几个阿姨自愿当护工,轮班照顾他……”
“那些阿姨走后,我问他,你到底爱哪一个?”
“他当时躺在病床上,明明浑身骨折连一块好皮肉都没有,却笑得特别得意。他说他谁都不爱,他只爱他自己。”
“我和他的关系并不亲近,小时候他花钱雇保姆照顾我,我成名后定时给他打赡养费,除此之外再无关联。有时候我也会想,我是不是受到了他的太多影响,才变得如此自恋?他这一辈子一直在出卖色相,哄骗女人的钱;而我现在所做的事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过是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向更多人炫耀我这张脸。”
贺今朝话中带着浓浓的自嘲,语气逐渐低落下去。
刚开始,他确实带着一点向凌宸卖惨的委屈心思,但当他被记忆拉扯回童年后,他不知不觉被童年的阴影所影响。他原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可以成熟地笑对过去,现在现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
“不要这么想。”
凌宸打断他,语气认真,“贺今朝,难道你会把爱情当作筹码,又把别人的真心当玩具吗?”
贺今朝立刻说:“当然不会。”
“那不就行了?”
凌宸啧了一声,“他游戏人间他会得淋病梅毒尖锐湿疣,你洁身自好恪守男德,死了都要抱个贞节牌坊陪葬。你真是脑子有病,才和这种管不住下半身的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