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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2页)

在阶梯处,她放慢脚步,等陈飘飘过来,摆了摆衣兜里的手,问:“干嘛去了?”

“打了个电话。”

“偷懒。”

“……就三分钟。”

“我说你偷懒,”

乐初闲闲挑眉,眼神一瞥,“那有个客人,你看不到啊?”

啊?陈飘飘视线挪过去,懂了。

将李喻请进来,灰色外套上都是雪珠子,陈飘飘给她上一杯热饮,想了想,对调酒师木星说:“记老板账上吧。”

这可能是乐初这周请的第三十六个女朋友,也许,不会再有第三十七个。

客人剩得不多,陈飘飘托腮坐在窗边看雪,偶尔跟李喻聊两句。

她原来是个外贸公司的hR,就快不想干了,因为那个公司的高层就是她前妻姐,老板是前妻姐的老公。

本来她也不想买醉,但这是人过的日子吗?这是三明治过的日子。

陈飘飘和木星问她为什么就看上乐初了呢,李喻很文艺地说,如果自己是条鲤鱼,一直困在鱼缸里,现在鱼缸被打碎,她想尝尝海的滋味。

乐初坐在高脚椅上冷笑:“想吃波力海苔你直说。”

木星和陈飘飘也笑,可李喻没有,她认真又不认真地看了乐初一眼,喝热饮。

乐初将椅子转了个圈,对着起身收拾东西的陈飘飘说:“脑子有问题,鲤鱼是淡水鱼。”

然而,那天晚上,淡水鱼又上了乐初的摩托车,说是因为下雪打不到车。

陈飘飘目视她们扬长而去,掏出手机,一下子就打到了。

那晚回到家,洗完澡,她没拉窗帘,把香水放于床头柜,被子上搭了一件陶浸的外套,侧身抱着,在雪松不明显的香气里看窗外的雪。

原来北方没有秋天是真的,回来那会儿还穿单衣,被雪夜一赶,这便入冬了。

眼巴巴地看着小雪珠越来越大,变作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从落地窗前经过,天要亮了,明天将是自己从未见过的冬日的北城。

陈飘飘忽然在想,以后真的要在北城安家吗?她在这里没有归属感,不过不要紧,毕竟她在哪里都没有归属感,至少这里还有陶浸。

尽管只呆了几个月,可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北城的氛围,人们游荡在偌大的城市,忙碌而拥挤,像一片片漫无目的的魂,他们看到什么都不奇怪,因为打心底没有力气关心任何人。不像在新都,有人知道她爸爸妈妈是谁,她继父继母是谁,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读几年级,还知道她妹妹说,跟她根本不熟,不算姐姐。哪怕陈飘飘从未对人言语过。

北城是一个你即便开口,都不一定有人能听到的城市。它太大了,大得安全。

迷迷糊糊地睡着,8点就被闹铃吵醒,因为陶浸说,自己这周会回来得比较早,上午能到。

陈飘飘起床洗漱,询问她大概的安排,约她在学校见面,在麦当劳耗了会儿时间,差不多了,走到两侧种满银杏的林荫道前等陶浸。

她穿着陶浸的牛角扣大衣,挺英伦的风格,有点长,正好包裹住她的手腕和指尖,如同被陶浸牵着一般。还没买过冬的鞋,仍然踏着一双运动鞋,细细的牛仔裤腿下是比雪还要白的脚腕,隐隐泛着红。

她跺了跺脚,浓密的头可以当作帽子,掩住怕冷的耳朵。

远远地瞧见陶浸过来,黑色的短款上衣搭配老爹款的牛仔裤,高帮运动鞋,oversize的外套里是低领口的黑色线衫,脖子很空,又空又白。

她笑着走近,在雪里更好看了,眼睫毛根处红红的,锁骨中央粉粉的。

“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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