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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2页)

“可是你对她使了催眠咒,还很有效。”

大魔王抓住漏洞。

“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我对她使用法术也没用,后来却管用了。”

对此清茂也疑惑不解。

“我知道原因。”

裔重幽突然出声,甜蜜蜜地说,“因为我们是爱人,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

清茂脸上一红,大魔王打了个冷战。也许,这个解释勉强说得通,还是别在这点上纠缠了。

“我想问的就是,老爷子知不知道金色狐狸?”

“金狐?”

大魔王脸色大变,“你怎么知道金狐?在哪里看过?什么时候见到的?”

看他激动的样子,清茂就知道这趟没白来,看样子答案已经快要揭晓了。

“金狐就是我。”

裔重幽举手。

“你?”

“我变给你看呀。”

转个身,一只巨型金毛狐狸现身了。

咚,大魔王倒地昏厥,慌得清茂七手八脚将他救醒。

“老爷子,您没事吧。”

大魔王双目呆滞,直勾勾地盯着裔重幽的变身,仿佛中了魔咒一样不停叨叨:“金狐啊,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金狐。”

清茂没听清他说什么,追问道:“老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魔王突然回光返照似的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从书桌的抽屉里模出一本书扔给他说:“我懒得说,你自己翻吧,我要去拜佛祖。”

说完他从原地消失了。

大魔王给的书名叫《妖怪大百科》,清茂和恢复人身的裔重幽查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他们要的答案。据记载,狐狸有三德: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身材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的时候头朝自己的洞穴,是不忘根本。所以狐狸在上古时代地位最为尊崇,与龙、麒麟、凤凰一起并列四大祥瑞之一。可惜后来集邪恶与美貌于一身的九尾白狐妲己用媚术惑乱纣王,断送了商朝六百年江山,从此以后狐狸作为祥瑞的地位急剧下降,沦落为妖怪,至今仍未翻身。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上面特别说明,狐狸分为金狐、银狐、白狐、红狐、棕狐,其中红狐、棕狐最为常见,白狐以上比较罕见。而金狐则是神圣的存在了,并不被划入妖狐一列,而是归类于神兽,一千年一现,传说是天界派遣到世间迎接平安的吉兆,带来幸福的象征。正因为金狐具有如此神圣地位,又有一身比最耀眼的黄金还纯正,比太阳的金辉还璀璨的毛皮,有传言说如果能得到金狐的一撮毛,就可以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裔重幽脸都绿了,原来那些妖怪是想拔她的毛,真是无语。

“你、你、你……”

清茂实在太震撼了,神兽耶,那可是比妖怪不知高了多少个级别的存在,就像凡人与佛祖的距离。

“我怎么了?”

裔重幽不解,清茂看起来像被雷劈了似的,话都说不利索了,该不会——“别想拔我的毛!”

她警惕地退到门口,见他仍是呆滞的表情,并没有露出贪婪的神色,似乎是自己反应过度,脸红了一下,下一刻飞扑到他怀里说:“我整个人都送给你啦。”

清茂被她这一扑却清醒了,抱着她露出傻瓜般的幸福笑容。她对他发自肺腑的信任和全心全意的爱恋让他释然,妖怪也好,神兽也好,她还是她呀,是那个他认定了的可爱姑娘。

“怎么办?我配不上你了。”

清茂故作卑微状,其实眉眼都在笑,“尊贵的小姐,我只配做为您提鞋的仆人。”

裔重幽看不到他的表情,还以为他真的自惭形秽,赶紧表明心迹鼓励加油:“不许你这么说,妖怪变神兽,都不是人,我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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