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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第1页)

——友爱?本来被天宝啃得睡不好觉,咧嘴要哭的虫儿睁眼一看天宝,慢慢展开一个笑,口水和嬉笑一起涌出唇角,他啊啊呀呀地抓住自己的另一只小脚,学着天宝的样子放进口中,津津有味地啃吮着,天宝见了嗬嗬地乐,松开虫儿的脚丫,一把搂住他的脖颈,将脸埋在虫儿的颈窝里,闷闷的笑声从俩人纠结的发间传了出来,虫儿的发乌黑亮直,天宝的发浓密卷曲,像最黑的夜。虫儿被他笑得浑身痒痒,再加上自己啃脚丫的痒,简直痒不可耐,也松了口咯咯笑了,一边转过身与天宝脸贴着脸。

“呵呵呵……当真友爱……”

衡锦意味十足地笑了,这个小虫儿比日丹可秀美得多,与天宝倒是绝配,只看日后天宝要不要他了。

“双喜,你送衡先生和天宝回寓宅。”

明霄听到衡锦的笑声,不知怎的忽觉心里发冷。

唐怡松口气,知道明霄并不打算将这神秘的父子俩带回他现居的老宅,“我给天宝准备了一些清热祛毒的药,暑天吃了正好,都是现成的丸药,酸酸甜甜的,孩子也会喜欢。”

唐怡又向衡锦交代一些需要注意的护理事项,明霄则叮嘱着双喜,大人们都不再关注床上的两个小娃。天宝的小手摩挲着虫儿细嫩的脸颊,一边呢哝地叫:“弟弟……阿弟……阿弟……”

虫儿杏眸弯弯,不停点着头,不知是不是在答应天宝,在他小小小小的记忆中,只有姐姐曾经这样叫他,天宝抓着虫虫的手腕,一下子看到虫虫手腕上戴着的五色长命缕,不禁着迷地伸出手指摸弄,虫儿看看长命缕再看看天宝,有点犹豫不决,“呀呀……啊……宝……宝宝……”

“呜啊……阿弟……弟弟……呀……”

两个小娃用自己小小国度的语言进行着交流,然后虫儿就揪住长命缕的活结扯着,只三两下就把长命缕解下来了。

“咦?虫儿是要将长命缕送给天宝吗?”

明霄走回床榻,一下子看到虫虫一手抓着长命缕,一手抓着天宝的手腕,拼命地往一起凑着,虫虫听到问话,立刻仰脸儿看着爹爹,笑了,将胖胳膊伸向明霄,“爹爹……宝……阿宝……”

父子俩心有灵犀一点通,明霄接住虫儿手中的长命缕,“好,爹爹替你给天宝戴上,保他一世平安。”

——一世平安!保你一世平安!衡锦背对他们而站,明霄和孩子们的对话却一字不漏地传进他的耳中,院子里隐约的蝉鸣渐渐扩大,终于像洪水般将他淹没,——有谁能保谁一世平安呢?他确信自己听到过类似的许诺,他也确信自己曾经这样对谁许诺过,可那个曾经如此盟誓的人并未护他周全,他的胸前留着狰狞的伤疤,在他被人刺杀时,那个曾许诺保他平安的人又在何方?如果他对自己真的如此重要,为何自己竟会忘记了他?

衡锦慢慢地转过身,看着明霄为天宝系上长命缕,他们夏人就是多愁善感,宁肯相信这些个不着边际的盟约,——若是爱他就以命相护,若是恨他就以命相拼,快意恩仇才是真!

“衡锦除了天宝,再无家小,也身无长物,今日萧公子与秦夫人的大恩,衡锦必当回报。”

衡锦说得平实之极,甚至有些木讷,好像这是他第一次向人言谢一般。

明霄抬起头,唐怡也停下手中的动作,齐齐望向衡锦,不知为何,衡锦平板的声音仿佛具有魔力,那……似乎绝不是一般的诺言!

四天后,热如烧红砖窑的夏阳终于迎来了一场豪雨,雨下得急而透,将一直笼罩在城郭上空的暑气一扫而尽。到了午后,大雨转为蒙蒙细雨,烟纱似的铺展在涞河之上,荡尽浊气的千行翠柳在雨雾微风中婀娜曼舞,更为河景平添了一股婉丽风致。

“萧公子,你今天当真好兴致,竟雨中泛舟。”

衡锦站在画舫的轩廊之内,极目远望,望不尽迢迢烟水路。

“呵呵呵……”

明霄难得的朗笑出声,“今天喜降及时雨,天宝又顺利拆线,当然值得泛舟庆贺。”

这些天,衡锦带着天宝住在明霄在夏阳的寓宅之中,当初明霄眼盲之时曾居于此宅治病疗伤,府中仆佣齐全,屋舍园林精美,明霄每天都带着鱼儿和虫儿过来探访,真的将衡锦父子当贵客般招待,慢慢的,衡锦也放下了戒备,明霄身上有种特别温和动人的气质,常常令人感觉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萧公子莫非家有良田千顷,因此对降雨格外关切?”

衡锦忽地想起明霄曾和他讨论过抗旱之事,“其实只要不是特大旱情,只要挖沟起垄,在低洼处栽种即可,地里的水分自然会从高处流下。”

“——咦?”

明霄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衡锦身边,“难道先生也懂农耕?你所说的保墒之法正是现在各州县推行之法。”

明霄越发觉得此人神秘莫测,听其言谈看其举止似乎他都绝非普通市井平民,但偏偏衡锦的身上又带着股说不出的狂野之气,仿佛他那双前一刻抱娃娃的手后一刻就能致人死命。

“我们苗疆地处穷山恶水之间,土地稀缺,不想办法垦荒大家就只有等着饿死,只靠行猎和挖山薯山芋不能过活。”

衡锦认定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苗人,不然他怎么会对苗彝之地如此熟悉。

“先生是苗寨头领吗?”

明霄看似随意地问着,心里却有点紧张,自从平定了卫恒残兵后,川蜀西南的少数族裔之地就是一片空白,竟如铁筒一般,针插不进,水泼不入,景生怀疑有些卫恒余孽潜入了苗疆。

“我?头领?”

衡锦扬起浓眉,只一边嘴角上挑,异常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讪笑,“我可不是什么头领,我早已离开故乡。”

讪笑依然挂在脸上,衡锦琥珀色的眼眸中却闪出肃杀之光。

“啊,是了……”

明霄轻轻颌首,机敏地转过话锋,“衡先生如今在漠上生活,不知云州一切可好?”

衡锦微一沉吟,随即便抬手撑着窗棂,“没什么好不好的,还是老样子吧。”

这句模棱两可的话一下子令明霄哑口无言,明霄心里暗叹,没想到衡先生竟是个打太极的高手,云山雾罩地叫人摸不着头脑。

“萧公子世居夏阳吗?你那宅子当真美仑美奂。”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此时轮到衡锦旁敲侧击,其实衡锦对明霄的来龙去脉并无兴趣,他对自己的过往都没有猜想,既然是死而复生,就重新活过吧,他坚信在这世上除了要杀死他而后快的,再没有人还惦记着他。

“嗯……”

明霄抿唇微笑,“我家世居临州,夏阳只是旅居之地。”

衡锦也笑了,笑得意味深长,心里暗想:——怪不得前几天谈起南楚伐蜀时萧公子情绪激动,原来他是南楚豪族。

就在这时,一艘小型画舫从他们船前行过,画舫二楼的船窗内依稀站着一个雪藕色的身影,雨雾迷蒙,衡锦只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并未看清那人的相貌,心里却隐隐然浮起一丝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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