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再精力充沛的泰迪,也不能朝五晚九地遛,加上莫奈天冷了开始发懒,才在家门口的绿道上摇摇摆摆地逛了两圈,就翻身躺倒在他腿边,不肯再走了。
宋修筠叹了口气,也知道狗跟呆他在一起受苦了,弯腰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捂在怀里,哄小孩儿入睡似的在莫奈背上轻拍,就这样在小区楼下来回转悠,活像孤儿寡母在等一个深夜还不肯回家的死鬼丈夫。
晚上九点多有一波次晚高峰,车况不算好,唐岫在小区门口下车的时候已经九点四十,正想跟程煊熠说再见,他却主动从车上下来了,抬抬下巴示意:“我送你到楼下。”
“啊?”
唐岫有些犹豫,“这个小区路挺绕的,我怕你出来的时候迷路。”
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
潜意识当中,她不想让他一下子就和自己走得太近。更何况她现在还和宋修筠住在一起,就算后者是单相思,也是一个新欢一个旧爱,她单方面在道德层面上过意不去。
可惜直球破一切弯弯绕绕,程煊熠完全不在意这种理由,伸手拉住她的手腕就往前走:“放心吧,我认路很在行的,就算真找不着了,还有导航能领我出去。”
知春花苑是a大的家属院,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学生,没有九九六社畜或是夜生活丰富的都市青年,这个点已经完全安静下来,有一两只蚊蝇在路灯下兜兜转转。
唐岫抿紧了嘴唇,他今天已经好几次拉她的手,之前在烧烤店环境比较嘈杂,注意力被分散也就算了。现在绿道上只有他们两个人,这些动作就变得格外明显,她没法忽略过去,只觉得他的手掌心烫得厉害,握得又紧,让人感到焦灼。
一个人喜欢对方与否,最简明的测试方式就是肢体接触,如果眼下的状况是一道判断题,她的答案显而易见。
他们俩一时又找不到可以聊的话题,唐岫能借着风闻到他身上啤酒的味道,总觉得酸溜溜的,闻着让人头晕。
就这样被拉着走了几十步路,她被他扣住的手腕以下部分不知道该往哪摆,只能直挺挺地耷拉着,对抗着地心引力和走路过程中的惯性,没一会儿就僵了。
白天小区里的风光好,她平时遛莫奈的时候喜欢欣赏沿湖的花草树木,从没觉得这十来分钟的路漫长。但现在她挨不住了,看见前边的岔路口,便佯装自然地把手从他掌心中抽出,示意左边那条路:“往这儿转,路边有块石头,你可以记一下。”
“我记得住,”
程煊熠看了眼路灯后黑漆漆的石头,片刻后转头对她一笑,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喝多了?”
他这样被路灯一照,耳朵通红,笑得还一股傻气。唐岫犹豫地眨了眨眼,反过来问:“你喝多了吗?”
“没有,就是头有点晕,想睡觉,脑子还是清醒的。”
程煊熠说着,果然也清醒,再次伸手牵住她,还轻晃了晃。
这次不是手腕,而是正儿八经的牵手,唐岫闭了闭眼,安慰自己只是心理作用,一小点肢体接触而已,没什么不好接受的。
再说这还只是拉手呢,她就这么不习惯,万一以后他还想亲嘴怎么办?
唐岫想到那一幕,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了对比之后,突然觉得这样还行,她至少还能喘气。一边稍微用了点力,拉着他加快速度往前走。
程煊熠还真有一点醉了,被她拉着走,便主动加快脚步,到后来惯性使然,转过一个弯,反客为主地拽着她跑起来,还兴奋地“芜湖”
了声。
这速度对他来说只是碟小菜,但唐岫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耳边生风,被迫撒开腿跟上他,手心被攥得全是汗,跟同时遛三条撒了欢的大型犬似的,怎么也刹不住车。
最后眼看着熟悉的单元楼映入视野,她赶紧开口:“别别别,别跑了,就前面这栋……”
“哦,好,”
程煊熠跑了两步,酒意被风一吹,觉得神清气爽,“对了学……哦不是,我现在叫你名字是不是好一点,唐岫?”
他有点不适应称呼的转变,看她气喘吁吁地点了点头,又道:“我们明天晚饭也一起吧?我平时也就吃饭有点时间,剩下的时间都要训练,约会只能周末跟你出来了。”
“没关系的,快期中了,我也有好几个作业要写。”
唐岫摆摆手。
“那你会不会觉得委屈?我之后陪你的时间可能不是很多。”
程煊熠想了想,话题刚好到这儿,提前给她打预防针,“我不想在大学混日子,想跑出成绩,之后还要回去集训,时间长的话,可能一整个月都跟你见不着面。”
“挺好的啊,你现在是身体素质最好的年纪,要是想走运动员的路子,本来就应该好好训练,去集训总比去泡吧喝酒强。”
唐岫看他们离家越来越近,神经逐渐紧绷,一边回答。
“那你答应了?”
程煊熠试探地问。
“嗯?当然啊。”
唐岫愣了一下,觉得他这话说得奇怪,难不成她不答应他就不去集训了?那也太恋爱脑了。
“所以明天晚上吃饭也ok对吧?就在学校。”
唐岫平时放学不管在家还是在学校都要学习,要是跟他吃饭的话,最多是和宋修筠说一声,想想便答应下来:“可以啊。”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
程煊熠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抬起头尝试寻找面前这栋楼的单元号,“你家住几单元?”
他们是从小区北门进来的,方向不对。唐岫带着他绕过单元楼的背面,刚想告诉他自己家到了,别再送了,就撞上小区楼下的那道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