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六岁的女孩,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到哪都被人嫌弃。
我像个物件,被人不停转手,最终落在一个叫四娘的人贩子手中,成了一个乞丐。
那几年,警方追得厉害,行情不好,像我这种小女孩很难出手,她只好让我们上街乞讨。
不听话的直接打断腿往街上一扔,总有几个善良的人扔几块钱。
我刚到四娘那儿时,她手里有五个孩子,只有一个四肢健在,没被割舌头,小朋友都很亲切地叫她小夏姐姐。
那一年,她十岁,有着弯弯的眼睛,脸颊两旁各有一个酒窝,笑起来甜甜的。
她牵着我的手说:“小玉,要乖一点,听话一点。”
四娘敲打我:“小夏是这里最乖的孩子,你跟着她好好学,要是敢报警敢逃跑,你就和她们一个下场。”
她指了指蹲在地上的孩子,一个眼神,孩子们便哆嗦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睛中透着一股惊惧。
我原也是害怕的,但小夏姐姐握着我的手,传来安定的力量。
夜晚,小夏姐姐按照惯例将其他孩子哄睡,她是个很温柔的人,和我妈妈一样,笑容恬静如枝头上的玉兰花。
我依偎在她身旁,她轻拍着我的后背,哼着我妈妈曾唱过的儿歌哄我睡觉,她一遍又一遍在我耳旁叮咛。
要听话。
我不哭不闹的表现让四娘既开心又担心。
开心的是她不用再听小孩子尖锐的哭声。
担心的是我在降低他们警惕性,趁机逃跑。
于是,她让小夏姐带着我出门乞讨,她在后面偷偷跟着,情况不对就把我带走,每一个孩子都会经历的测试,选择不同,结果也就不同。
所幸的是,我很乖,没有被打,反而得到了四娘的奖励----一根棒棒糖。
她咧起嘴角,牵着我的手在所有小孩子面前表扬我:
“你们要是乖一点,就不会被我打了,看看新来的小玉,多听话。”
他们睁大眼睛,一脸迷茫,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不逃跑,但碍于四娘的威势,没人敢问。
四娘也很好奇,她摸着我脑袋问我。
我很平静地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爸妈离婚了,他们都不要我了。”
四娘的手忽而颤抖一下,年幼的我并不知晓其中含义。
那时的我像一条狗,四处流浪。
只要有人愿意给我口饭吃,他是谁都可以,哪怕是世人眼中最恨的人贩子。
从那以后,我便成了小夏姐的跟班。
四娘说,小孩未经世事,更容易获取人们的同情心,尤其是那些善良的人。
她教我们如何撒谎,如何在人群中选中最容易心软的人,教我们察言观色,讨取欢心。
我们在滂沱大雨中,站在路边,像猎人一样挑选自己的猎物,在他们面前扮演各种可怜兮兮的角色。
我和小夏姐因为乖巧而深得四娘真传,是整个团体中收获最多的。
小孩子总是慕强,小夏姐又不是那种倚强凌弱的人,她像一个温柔的母亲照顾大家,慢慢地,她被称为老大,而我被称为老二。
在那段泥泞不堪的时光里,我们把彼此当成家人一样依靠。
浑浑噩噩混到了十岁,我早已记不清我生日,只好把见到小夏姐的第一天当做生日来过,也算一个纪念。
那阵子,c市评选文明城市,各处都在打击乞讨行为。
四娘只能带着我们到处东躲***,打一枪换一炮。
为了能活下去,四娘开始教我们学偷盗。
那一年,小夏姐十四岁,她不再是孩童,年岁渐长,同情她的人越来越少。
眼看入不敷出,四娘最终决定将她卖给一个男人。
七月份的一个傍晚,四娘买回来一个奶油蛋糕。
这是行业传统,每卖一个孩子就买一个蛋糕庆祝,是建立在受害者身上的一场狂欢。
四娘端来一牙蛋糕递给了小夏姐,我看着她温顺地接过,喂进嘴里,她的眼里流淌着静水般的平澜不惊。
小说《圈养孤儿》第三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