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晚棠和墨余都知道他们的南初就是这么个护短的性子,让人爱的咬牙切齿。
粉丝们原本是喜欢她的容貌,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的歌声,喜欢她的演技。
但是这一刻,他们发现自己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了这个人。
哪怕她不那么漂亮了,唱歌跑调了,演技砸锅了,可还是会喜欢这个勇敢、坚强、美好,看似乱七八糟,却连头发丝都在闪着光的人。
事情调查的很快,小姑娘是在校大学生,和那个疯子没有任何的关系,那个疯子四十好几了,嘴里一直嘟囔着“奸夫淫妇”
“狐貍精”
。
可见,小姑娘就是受了一场无妄之灾。
从警局出来,君晚棠特意安排了车子把这些粉丝们一一送到家,尤其是那个小姑娘,特意让大瓜那边派来生活助理来先带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再送回学校。
粉丝们来了一趟,都成为了南初的铁粉,不锈钢粉,死忠粉。
他们知道今天这一场闹剧会对南初多多少少受到一些影响,所以哪怕担心不舍,也都很听话的听从安排,不捣乱。
而且,都不约而同的决定,回去立刻写“关于我家那个动不动就磨坏裤裆的小英雄的二三事”
小作文。
一千字打底。
那个小姑娘在走之前,红肿着眼圈朝南初深深地鞠了一躬。
南初最不习惯这种场面,脑袋又没跟上嘴的秃噜道,“你是不是想三鞠躬把我送走?”
让人爱也不是,气也不是。
小姑娘破涕为笑,在上车之前对南初哑着声音道,“我叫龙福宝,你一定要记住我。”
南初眨了眨眼,实话实说道,“你这个名字想记不住都难,放心吧!”
龙福宝揉了揉鼻子,深深地看着南初,“你也觉得好听吧?是我妈妈起的。”
南初想说,你妈妈怎么跟我一样不靠谱呢,但是又觉得这话说出来肯定再把小姑娘弄哭了,于是扯着嘴角,昧着良心道,“令堂好……好……”
她憋了半天没憋出来,只得拍巴掌,“好的不得了!”
龙福宝眼睛亮晶晶的,和南初摆手说再见。
南初觉得心里有丝异样。
总感觉越看这个叫龙福宝的小姑娘越面善呢!
若是往常,君晚棠和墨余肯定就会帮她一起分析了。
或者直接就会发现龙福宝和南初的眼睛简直一模一样。
但是此时,他们把全部的心思放在了这场看似只是个意外的突发事件上。
“我去查!”
墨余原本就面无表情的脸上有几分阴沉。
一想到南小姐差点儿在他眼皮底下出事,他就恨不得挥刀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