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妖怪啊!”
“别让他跑了,这便是那个红衣嗜血郎!”
。。。。
客京华捂着左肩的伤口悄然落地,旋即一个闪身躲到了镇门石狮子后面,正好瞧见门匾上医馆两个字,心里自我安慰道:天不灭我客京华,有伤来了有药治
石狮子紧贴着墙面放置,缝隙之间的客京华只能背挨着墙踮着脚一步步摸索到正门侧边,好不容易摸到了门边刚想叩门。
“今夜的风还真是凉快啊。”
一个年轻男人双臂一展猛地推开大门。
客京华的脑门与桃木制的扇门当场相碰,撞得他眼冒金星直接栽倒在地。
在临近昏死前,客京华顽强地抓住男人的脚踝,咬牙切齿道:“救我。。。”
“!”
男人缓缓往下望去顿时吓得一哆嗦,在他的视角下就是一个头凌乱满脸是血的红衣人趴在自己脚边,更可怕的莫过于他是人是鬼还说不准。
“这不会是来碰瓷的吧。”
男人不自觉地琢磨着。
客京华本来还能强撑着一缕清醒的意识,听到男人这话气地当即一口热血吐到他鞋履上,用尽最后的气力艰难道:“你撞的我。。。”
。
话音方落,双眼一闭彻底晕厥。
医馆内,男人盯着从客京华身上扒下来的行头啧啧称赞:“八旗阁一品的精绣夜行衣,玄铁重工定制的长剑,两平储物的锦宝袋。”
他扭头朝身后的庞宁欣然道:“师傅,这回我们可以好好捞一把了。”
庞宁一边替客京华把脉一边戒训男人:“医者仁心,怎么有捞这一说,我们医馆从来都是问心无愧地收账。”
男人揖上一礼,颔道:“师傅说的是,徒儿口齿拙愚,还是不如您老。”
“来,乖徒儿,看个你绝对没见过的稀奇。”
庞宁对他招招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男人好奇地走上前端详着躺在床上的客京华,点评道:“确实是一副好样貌,不过太嫩了,我喜欢成熟点的。”
“我叫你摸脉!你个臭小子!”
庞宁冲他大吼。
恍然大悟的男人探向客京华的手腕,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真神显灵了?
庞宁摸着白胡子,感慨万分道:“销声匿迹数百年的灵霄神族今日竟然出现在了我们医馆。”
据史料记载,数百年前人族灵脉尚未觉醒还无法掌握天地玄黄的韵力,人间妖魔鬼怪猖行尸横遍野血雾弥漫。
如此炼狱之中却诞生了一个带有神性的种族——燧人氏后代,灵霄一族。
据说灵霄族人是个个样貌出众天赋异禀,且拥有着一根名为“神迹”
的特殊经脉。
隐居避俗的他们于天灾中挺身而出,万千生灵才得以在无希望中得救。
历经二十年,七万灵霄神族祓除世上八成邪祟,重还人间一片净土。
枯木逢春,废土生苗。
在所有人高歌狂热之际,灵霄一族迎来的却是英雄迟暮。古书中只用了寥寥几笔带过——仅三年,灵霄族人尽数殒落,卒缘无晓。
男人眼里精光乍现,出主意道:“师傅,我们要不要给他举办一个参观游园会,只要交五铜钱就能一睹灵霄神族的风采。”
。
“如今这世道也不太平,且让为师再研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