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这里是哪里?”
有记看见不熟悉的建筑样式,好奇地四处观望。
有记他们家是木造建筑,但眼前是用动物的皮毛做成的帐篷,而骨架是利用贝赫摩斯的骨头组合而成,简单就能分解搬运。
“这里是半人族的村庄,我想,这里应该有人愿意来当留学生才对……”
“半……什么?”
太奇怪了,村子里一点气息也没有。掀开帐篷看,里面没有人在。围炉里还有残留的火烟,应该刚刚还待在这里才对。就算出门,连孩子也不见踪影就太不寻常了。
“哥哥,你看!”
有记手指着地面,非常惊慌地喊我。
那边有好几个脚印,是有尖锐利爪的肉食动物的脚印。
“这个脚印还很新喔。”
有记非常认真地研究脚印,松软沙地上的脚印相当容易消失。也就是说,这个脚印的主人还在这附近──
当发现他们时,我已经被这些野兽们压倒在地了。
他们身上长着银色毛发,四只脚上有着锐利爪子,彷彿在强调爪子主人是凶猛的肉食动物。他们的脚又长又壮,持久力更胜爆发力一筹,只要用敏锐嗅觉找出猎物后,就会追到天涯海角。他们的身体除去一点,就和我知道的狼一模一样。
他们集体压住我的身体,喉咙发出威吓声,往我的手臂、肩膀乱咬。
“住──住手啊!”
我反射性大叫,但他们没有停下动作。
糟糕,再这样下去不是只有受个伤就能了事……!
“喂,快点住手!别让老师困扰啊!”
当我出现危机感,正准备要变回龙时,一个少女大声喝斥。同时,压在我身上的孩子们一起离开,有记准备拔剑的手也停下动作。
“路歌,谢谢你,帮我大忙了。”
我边松了一口气,边对出声的少女道谢。因为没有杀气让我来不及反应,差一点就要害有记对孩子们下手了。
“老师只要用力甩,就可以把他们甩掉了吧?”
少女──路歌有点傻眼地说着,伸手拉我起来。
“这样可能会让他们受伤啊,而且孩子们乱咬也只是有点痒而已,一点也不痛。”
“就是因为老师太温柔了,他们才会得寸进尺。”
我握住她的手起身,路歌不满地鼓起她可爱的双颊,她的举止和人类女孩没两样。
……除去她的下半身是狼身这点。
从她的脸来看,年龄大约是人类十五六岁左右,实际上应该活更久了,因为他们比人类长寿,成长也相对迟缓。
与下半身相同色系的银发间,竖立着一对三角耳朵,腰部以下是有四只脚的狼身,毛茸茸的尾巴正左右摇个不停。
“这些人就是半人?”
“没错,半人狼。”
有记看着身边和路歌相同外貌的孩子们这么问,我也点头回应。
简单来说,他们就是狼版本的半人马。原本是狼头的地方,被人类的上半身取代。我为他们命名为“半人狼”
,他们和真正的狼族一样,过着小型群居生活。
路歌的弟妹们每次一看见我,就会先跳到我身上来咬我,他们只是和我玩,一点也不会痛。说到底,他们不像狼一般凶暴,相当温和且亲人,本质比较接近狗。
我从以前就和他们有交流,所以第一个就想到要来这里找留学生。
“那么,老师今天来这里有什么事情吗?”
路歌一边应付着弟妹找人玩的举动,一边态度正经地问我。
“这个嘛……我是来问你,想不想成为我们学校的学生?”
“真的吗!”
这么说来,我都没想过该怎么开口。
我直截了当的一句话,让路歌的双眼闪闪发亮。
“自从听到老师说的话后,我一直都想要去上学!”
路歌尾巴摆动得更加激烈,她双手在胸前交握,兴奋地对我说。
“啊,但是……”
尾巴下一秒停止摆动,连头上的双耳也无力下垂。
“但是……对不起,我不能去。”
“咦,为什么?”
有记语带不满地问着垂头丧气的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