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盘,才晓得不是所有番邦人都是金发碧眼,连语言都是百八十种。
最令姚灼惊讶的是,严之默居然也会说番邦话,还会说不止一种。
眼见夫君可以自如地与这些长相殊异的陌生人交谈,姚灼对他的崇拜又多了几分。
无论到哪里,严之默永远有一种游刃有余的自信,令人心折。
等到来此第六年的时候,他们完成了旅行,回到了严之默出生的城市。
在那间三居室的大平层之外,于远郊购置了一栋别墅。
两人一起开垦了前院后院的土地,种满花草和菜蔬,仿佛回到了从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毕竟知晓总有一天会离开,所以他们尽可能不与太多人产生交集。
这偷来的十年光阴,能携手相伴就已足够美满。
流年似水,时间过得既快又慢。
十年之期即将到来时,严之默和姚灼请常乐一家三口,到家里吃了一顿饭。
常乐与妻子生了一个女儿,今年已经六岁,刚刚上小学。
小姑娘吃了好些姚灼亲手做的糕点,还得到了一个用院子里的花编织的花环。
严之默注意到姚灼看常乐女儿的神情,知晓他又想念家中的儿孙们了。
事实上,他们确实已离开太久了。
两相牵挂,归心似箭。
系统音响起时,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夜晚。
严之默刚刚把最后一只碗从洗碗机里拿出,姚灼把洗好的草莓送到他的唇边。
他张口咬掉一半,甜意沁润舌尖。
他问姚灼,在这里还有没有什么遗憾。
姚灼一怔愣,旋即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短暂的思索之后,姚灼踮起脚尖,在严之默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
他露出一个有些狡黠的笑意,明艳灼灼,晃了严之默的眼睛与心神。
有人侵身上前,攻城略地。
有人主动迎击,毫不示弱。
水龙头两滴水缓缓坠落,像是更漏余声。
草莓咕噜噜地滚落在地,最终也无人理会。
……
当新的一天照样初升时,严之默与姚灼离开了。
世界一刹那间像打散的颜料盘,变得模糊不清,随即又飞快重组,一切一如往昔。
常乐在清晨时分捧着一束白菊进入了墓园,把沾着露水的花朵放于一个人的墓前。
墓碑上,严之默的模样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余岁,纵然是黑白照片,也看得出一双眼睛明亮如星。
常乐在墓碑前坐下,出了片刻的神才道:“严哥,我昨晚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你还在。不仅如此,你还给我带来一个颜值特别高的嫂子,说你们是青梅竹马的爱人,恩爱地要命,天天害我吃狗粮。搞得我今早醒来,总觉得不久前才见过你。”
他自言自语地说完,有些苦涩地扬了扬嘴角,起身抚了一下严之默的墓碑。
“虽然每年我来这里,说的话都差不多,但还是要说,你放心就好。用你留下的钱资助的医疗项目、福利院、希望小学……帮助了许多人,他们会永远记得你。说起来,你已经走了十年了,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你或许已经遇到你的那位小竹马了吧?”
常乐眼角含泪,又坐了许久,才缓步离去。
身后,一阵风吹过,墓园松涛依旧,如同来自久远岁月的长长回声。
这风和着几片落花,拂过严之默的衣襟。
他缓缓睁开眼,恰逢姚灼转身回首。
参差佳树*,鲤鱼吹浪*,亭台依旧。
两人相视一笑,皆是彼此眼中的风景。
有道是,花开花落,莫负相思。
严之默无端明了,他还会有一段路,陪姚灼一起走。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作为新人,其中诸多不足,感谢大家的包容与一路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