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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2页)

“语潇,我不值得你这样的喜欢,你未来还会遇见很多的人。”

“我可以抱一抱你吗?”

在偌大的机场,她没有理会沈翌说的话,直接伸出双手紧紧搂住沈翌。

十八岁的刘语潇推开那间老相机店的小门,沈翌正坐在前台记工作笔记,那时候他还很年轻,脸上还能看见稚气,笑着对她说:“我叫沈翌。”

二十岁那年,旧金山的八月还在实行夏令时,她从中国跨越一万五千英里和十三小时的时差,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诗经》里说:“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那天下午旧金山西海岸的晚霞非常漂亮,沈翌的衬衫袖口被轻轻挽起,他站在路灯下,喊她的名字。

二十一岁,她和沈翌、孟晨三个人在TGIFriday’s,那个同样来自中国的朋友开着玩笑问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她没有否认,却听见沈翌说:“没有”

二十二岁,她将原本买好的要去维也纳旅行的东西全部扔掉,跟着沈翌一起去纽约跨年。然后在人潮拥挤的时代广场,在无数飘扬的彩色愿望纸下,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鼓足勇气亲吻了他。

同样是二十二岁的五月,同样是在旧金山的这个机场,现在他却是在送自己离开。

她在他的胸膛处哭得厉害,直到沈翌握住她的肩膀轻轻将她推开,她听见这个曾经她认为最温柔的男孩,对她说着世界上最狠心的话,他说:“抱歉。”

原来他们已经走过了整整五年的时光。

原来到这里,就真正结束了。

好不好

六月过去后不久,沈翌就收到了来自华盛顿总部的调令,总部要求他在明年之前结束旧金山的工作调去伦敦,负责欧洲新分部的事宜。

于是他在旧金山这边开始着手移交相关的事务,在斯坦福大学里开始申请提前毕业。

他的学分早已修满,GPA也已经达到了毕业的要求,但是毕业的论文却还是一个字没有动。

沈翌的导师是一名白胡子教授,他戴着一副没有边框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十分和蔼。如果有人在学校之外的某个地方遇见他,绝对无法想象这是拿过诺贝尔物理学奖的业内大牛。

沈翌跟着他主要研究物理电子方向,当初得知心仪的学生真的考上了自己的学校,JimLarkin还特地来找过这位教授,让他对人家好点。

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在实验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开玩笑,转眼间已经快离开。

教授听说了他因为工作的原因要去英国非常可惜,然后他那双透亮的眼睛转了转,嘱咐沈翌一定要在大雪初霁时,去剑桥的门口转一圈。他说那是他的母校,当年他在那里读书的时候,他们学校天文系有一位教授的太太是中国人,她会在雪后支起一张小桌子,上面摆着她亲手做的甜糕。

“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食物。”

教授咂咂嘴,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沈翌笑着答应他。

他的论文题目难度比较高,从那时候开始,沈翌几乎就住在了学校的图书馆。

和当年在南大时一样,沈翌一边查资料一边休息,消遣的方式就是阅读带插画的各种图书。又或者是读两首诗歌,漂亮的英文印刷体写在牛皮纸色的书册上,一回头就可以看见斯坦福大学里耀眼的阳光、大片的草地,还有宽阔无云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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