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带着很明显的暗示道:“我在斯坦福。”
沈翌笑了笑,复又冷静下来说:“是斯坦福,不过……不是数学专业。”
“为什么?”
JimLarkin想起来当初那个女孩子说沈翌多喜欢数学,“我记得你朋友说你很热爱数学。”
无力感涌上来,沈翌还是没有欺骗他说:“现在的想法是电子工程专业,我的工作相关。”
他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有点紧张对面人的看法。谁知道本以为的挨批并没有到来,教授沉吟一声,“工作啊,那是挺重要的。数学这东西,抓不住。”
教授两只手交握着放在桌子上,看着他笑着说:“你不会觉得我会怪你吧?老实说如果这不是我的工作,当年我要不要学习这个也会考虑很久。没有人能够对你评头论足,更何况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也就不会参与这届MCM了,不是吗?”
“我最讨厌听他们说的就是什么数学很美这些屁话,在我看来,这无异于逼着人穿鞋。”
沈翌的眼睛很缓慢地眨了眨,没有听明白这个比喻。
教授还没来得及解释,罗老板端着另一壶茶过来了,“来,你要的红茶。”
得到了想要的中国茶,教授更高兴了一些,干脆兴致极好地指着老板,“和逼着他读书一个道理。”
“什么?”
罗老板问。
“当年最头疼的学生,放着好好的学不上要出来创业。”
JimLarkin笑着说:“没办法啊,人可以读书不代表必须读书,我可以穿鞋也可以不穿鞋,就像你可以学数学也可以不学数学。”
“人嘛,都是为了混口饭吃。”
教授说完看了老板一眼,“对了,我的饭呢?”
沈翌最终还是按照原本的计划选择了斯坦福的电子工程专业,后来他和徐清旖聊起来JimLarkin,徐清旖又想起来那年上海台风,她抱着一个巨大的包在屋檐下躲雨,自己都觉得滑稽得过分。
分公司的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孟晨是一名合格的领导者,沈翌是实干主义,诺米性格幽默,最擅长与同事联系工作,他们的关系变得非常不错。
圣诞节刘语潇来他的公司找沈翌,她说她们学校圣诞节有一场舞会,想要邀请沈翌和她一起参加。
沈翌想要拒绝,孟晨和诺米有意撮合他们俩,刘语潇半真半假地说:“如果你不去的话,我只能去租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舞伴了,毕竟我们专业没有我认识的男孩子”
。
趁着沈翌正在为她的安全做考量的时候,孟晨和诺米一起将沈翌推上了出租车。
刘语潇从小家境富足,即使学习成绩一向不好,但是由于经常出国去玩的原因,她的英语其实说得很不错。
沈翌在洗手间换好了刘语潇为他准备的西装,然后将自己本身的衣物折好放在储物柜里,刚好她也换好礼服,是一条玫瑰金偏白的渐变色的裙子,长度在小腿处。
沈翌原本不怎么跳舞,但是美国人喜欢开舞会,这是他们的一种社交方式。所以后来孟晨教会了他,他说这是“最基本的礼仪”
。
华尔兹是一种非常优雅的舞蹈,沈翌学东西很快,但现在他有点忘记了原地踌躇步的步法,问过刘语潇之后,他在心里记了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