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尚未长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根骨。
等她意识到原来生活里还存在其他可能,遭了难,碰了壁,反倒生出了真正的反骨。
她不想再做那个一把推开季谒的房门,大摇大摆走进去的女孩了。
季谒无法接受,她真的决定放弃过去的自己和他。
季谒怒极反笑。他眸色一暗,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始反守为攻。
季谒问:“所以你把原来的一切都丢掉了?”
林霁予梗着脖子:“没错,所有过去的东西都没有了。”
“真的一点都没留下吗?”
季谒逼视她。
“是,我也早不是你从来没有忘记过的那个人了。”
林霁予看着他,眼底泛起痛苦的神色,“你要是不出现,我也压根不记得你了。”
听她说得这样决绝,季谒不发一言。良久,他起身走到林霁予身边,低下头注视着她。
林霁予不甘示弱,抬着下巴回看他,试图自证,自己没有半分假话,正如她对他和过去不抱有半分怀念。
季谒突然露出胜券在握的笑容:“那你鞋柜最深处,放着的是什么?”
林霁予一惊,表情露出破绽,连身体都在动摇。她想要躲闪,却被季谒一只手抓住肩膀,另一只手抚上脸颊,略微用力,将她的面孔和视线重新扳回来。
林霁予不愿被季谒这样审视,她紧闭上眼。
季谒盯着她,慢慢俯下身,在他无限接近林霁予柔软泛红的嘴唇时,克制地向旁边一偏,凑到她脸侧,低声耳语。
“不是说以前的东西都扔掉了吗?为什么我送你的鞋还留着?”
被初吻佐证的约定。
林霁予空荡荡的廉价鞋柜深处,有一双款式简单的平底布面小白鞋,无论是以前高跟鞋蜈蚣精时期还是更看重功能性的现在,都不是林霁予会穿的款式。
鞋面与鞋底的接缝处开始泛黄,像时间被具像化之后会有的颜色。她用了在网上找的各种办法去除痕迹,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不影响她,还是把鞋子收好,甚至特意奢侈了一把,给它们买了专门的透明鞋盒。
从造型到收纳方式,都格格不入,才这样轻易地被季谒发现。
如果林霁予想要解释,她可以找到很多理由。
比如,是因为这双鞋太过于便宜,甚至没有出二手的价值,才逃脱一劫留了下来。
亦或者,这双鞋的无论价位还是风格,都正与她现在相配,她只是不愿意浪费。
但她知道唯一的真实原因,那就是这双鞋是季谒第一次送给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