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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如棋局上(第2页)

最让人佩服的是幕后操盘的刘氏,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仁慈的、宽容的大家合格主母,每个人对她的看法都是姨娘跟庶子庶女们都应该对她心存感激,那些惹事的人是自己找的。

吴怡终于反应了过来——那个庸医,真的是庸医吗?

现在吴怡对刘氏,有敬、有畏、有爱,套句美剧里常常出现的话,吴怡真的很庆幸刘氏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否则——她真的连给刘氏塞牙缝都不够。

到了天将黑时,芍药生了个儿子出来,这个就是吴家这一代最后一个男丁吴承康了。

在他以后,吴家吴怡这一辈再也没有别的孩子被生出来。

在那个时候,除了刘氏,没有人预知到这件事,但是人到中年的吴宪,得了这个儿子还是很高兴的,这个孩子的洗三礼跟满月宴在庶子里算是最高规格的。

在那场满月宴上,吴怡见到了她日后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恩人、仇人、爱人。

铁勇男原名只是叫铁牛,勇男这个名字是他到肖老将军帐下做擦洗盔甲、端茶倒水的亲兵时,肖老将军随口给他取的,在他成为军官之前,所有人包括肖老将军,都只是叫他铁牛而已。

他生来就比别的孩子大一圈,听他娘说生他时整整生了一天一夜,差点要了他娘的命,他走得比别的孩子早,跑得比别的孩子早,说话却比别的孩子晚了三年,他到了四岁才张口叫娘,在那之前他娘一直暗暗觉得他是个哑巴。

他命运的转折点在他十二岁那一年来临了,十二岁的他已经是村里面最高的孩子了,也是家里最能吃的孩子,为了省一口口粮,他主动跑去当了兵,当时的主帅肖老将军见他年纪小,人又虎头虎脑的可爱,就留他在身边做了端茶倒水的亲兵。

另一个转折点是大军三九天中了鞑子的埋伏,火枪被冻住不能开火,马上功夫大齐国的军队又不是鞑子兵的对手,他一个人背着肖老将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有人后来说他悍勇,其实他只是想要活下去罢了。

让他娶一个家族有势力的文官之女是肖老将军的主意,他也明白肖老将军的意思,当兵的出门在外打仗,最怕的就是朝中有人使绊子,粮草、弹药、弓箭,晚到几天就有可能把原本能打胜的仗,变成必输之仗,更不用说朝中无人,战胜也能被人吹风吹成战败,他虽然不识几个字,可是这些年他看也看明白了。

第一个议亲的林姑娘姓林,是山东大姓望族之女,跟刘辅家有亲,他认为已经很符合肖老将军的标准了,没有想到的是那位林姑娘宁可嫁给自己的上司雷世昌将军做锦衣卫副统领的儿子做妾,也不愿意嫁他,当他看见雷定豫的时候,他明白了,自己远够不上这些名门望族之女的良婿标准。

第二个议亲的是按察使耿大人家的庶女,耿家是新兴之家,耿大人在朝中甚有人望,他觉得自己有些高攀,却没有想到那姑娘命薄,入了尼庵。

他本来已经放弃娶世家女的念头了,谁知道原本只在酒桌上见过的吴宪布政使吴大人,竟然同意将自己的庶女许配给他,吴家——那是跟安亲王府、欧阳家、刘家、雷家、公孙家、肖家,这些在大齐朝随便举出来都响当当的家族同一级别,联络有亲的名门世家,虽然是个庶女,但对他来讲都有些遥不可及,更不用说订亲的风声一传出去,就有好事之人跟他讲这位吴四姑娘是大齐朝当世第一才女,所出的诗集连京中的才子都赞不绝口,虽然脸上有麻坑,但也不是他一个莽汉能配得上的。

这让他更不安了,他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在作梦——就算是收到了吴家的请帖,让他去参加吴家六子的满月宴这样的事,都让他觉得不真实。

他拉着自己在山东新结交的兄弟姚荣安一起逛了几家绣庄定做了衣裳鞋袜,又找最好的师傅修了面,手心满是汗水的出现在吴家,站在门外迎客的吴承业一看见他就乐了,自己这个未来的四姐夫真是个宝贝,明明是膀大腰圆身材魁梧的壮士身材,非要做文人打扮,大胡子倒是剃干将了,下巴上一片的青色胡茬,黑色的头紧紧拢在一起,用绸布包了,这身要是文人穿了是风流倜傥,他穿着——不伦不类。

曹淳拉了马上就要失态的吴承业一把,“你不是最敬英雄汉吗?真英雄在你面前你怎么倒俗气上了?”

吴承业笑了,赶紧迎了过去,“铁大哥来了,我是吴家四子承业,我父亲正在等您呢。”

一帮正在等拜见的大小官员一见吴承业这么殷勤亲热,再想到城里的传闻,心中暗暗想着这位铁将军真的很有运气,能和吴家攀上亲戚。

原本紧张的铁勇男,一见吴承业满脸的亲近熟稔之态,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陪着他一起来的姚荣安则是有些又羡又妒,这个傻大个真的很有福气。

沈思齐来山东其实是为了处理自己家在山东的祖业,现在在大齐朝,已经除了一些积年的世家,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奉恩侯府的祖业在山东了,奉恩侯府也是开国八大侯中,最低调的一个。

别的侯府都是跟着太祖东征西讨南征北战,用命拼出来的铁帽子爵位,奉恩侯府原本却只是山东的一户普通人家,救了中了箭伤的太祖,而迹,有说书的先生讲当年太祖中箭伤倒在崖下动弹不得,指天誓说谁救他性命,将来必定将一半的江山许给那人,刚完誓就遇上了沈家的祖宗,太祖登基之后这才将沈家封为奉恩侯,并赐下丹书铁卷,为了全誓言,太宗的皇后,就是姓沈的,大齐朝的皇族,血脉里也是流着沈家的血的。

可是沈家真的很低调,做为传奇的一个注脚,无声的存在着,从不惹灾祸,也从不强出头,沈思齐的爷爷更是圆滑到连先帝都戏称为不倒翁的地步。

沈思齐做为沈家老太太最宠爱的孙子,原本是连出府都要再三请示禀告的,可是这次的事情事关祖业,奉恩侯亲自出马显得太过隆重,长子沈见贤又有官职在身不方便离京,沈家能派出来的最年长的男丁也就只有沈思齐了,沈家老太太这才放人。

他来山东本来就应该拜访一下身为山东地方长官,又是沈家远亲世交的吴宪的,又正巧赶上吴家六子满月,他去金楼打了一副长命锁,命下人捧了礼盒跟着,收拾整齐之后骑马到了吴府。

谁知道送礼的人实在太多,吴家的总管站在大门外亲自督着,没有请帖者不得入内,连礼物拜帖都不收。

沈思齐原本就不怎么认识这个主管,正在踌躇犹豫之间,那位总管迎了过来,“这位公子可是从京里来的?”

吴府的总管自然见识极广,沈思齐一身蜜合色的锦袍质料一看就是织造局所出的上等贡品蜀锦,腰扎玉带,头戴金冠,面白如玉气质斯文高贵,出身必定不凡。

“在下沈思齐,是奉恩侯沈家的,独自在山东游学,听说吴家有喜事,特来贺喜。”

“原来是沈二爷!请沈二爷恕老奴眼拙了。”

吴家总管赶紧深施一礼,“快派人去请四爷和曹爷,就说是奉恩侯府的二爷来了。”

“总管说的曹爷,可是姓曹名淳?”

“曹爷的大号正是曹淳。”

沈思齐笑了,“那我这一趟可真的是来得巧了。”

沈思齐本来只是平常的俊秀少年,这一笑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跟浅浅的酒涡,竟然如京城四月阳光般让人感觉春回大地温暖宜人,让人不自觉的也跟着勾起嘴角,觉得心情无比的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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