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街道不是舞台,无需表情管理,可以肆无忌惮傻笑。
笑容惹得腮帮酸痛时,迟绛才揉揉脸颊,埋怨自己出息不多。但旋即撇撇嘴,进商店买一支大棒棒糖舔一舔:
有了甜蜜,还要什么出息!
她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甜蜜给祝羽捷。电话接通,迟绛神情雀跃:“你猜,我今天见到谁了。”
祝羽捷无需动脑,仅凭她语气就猜到:“呦——和你家笙笙见到面了呀?”
“是同桌,同桌!”
迟绛强调着,在老树旁边停下,指尖触着湿漉漉的树干。
“切,你骗骗自己还行,可别想着骗我。”
祝羽捷顺势歪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不是我说,你脑门上就差系个发带写个「我喜欢同桌」了。作为你前任同桌,三年半同学,你的小心思我一眼望到底。”
“是这样吗……”
迟绛已不急于否认自己的喜欢,只疑惑自己何时露出的马脚:“可是,到底哪里明显啊?”
她并非不知道自己对偏爱得明目张胆,可此刻握着听筒,她偏偏期待有人从旁观者视角勾勒她暗恋的轮廓。
“你眼睛都快要长到闻笙身上了,词汇量围绕着闻笙自转公转;关系好了,你就美不滋滋摇头晃脑哼歌,人家不理你,你就趴在桌子上装可怜不吭声——啊,光是说一遍我就要起一身鸡皮疙瘩。”
祝羽捷啧啧两声,晃晃脑袋抖抖肩膀,对迟绛表示嫌弃。
“那你觉得——”
迟绛听着那些描述,又羞赧又兴奋。吸一口气,才敢继续问:“你觉得,闻笙也能感觉出来吗?”
“她?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了解你,又不了解闻笙。”
祝羽捷从沙发上坐起来,忽然警觉:“不对,你这次怎么没急着否认?你不会真喜欢她!是我以为的那种喜欢吗?”
“嗯……”
迟绛想要承认,吸吸鼻子,又觉得话不可说得太早。
只好模棱两可:“她人那么好,喜欢她是太容易的事了。我只是坐得离她近,了解她多一点,所以喜欢的角度就多一些,喜欢的层次也更丰富。”
怕祝羽捷大嘴巴地将两人关系乱说,又连忙补充:“但是哦,我对她也只是欣赏啦!我压根没有往别处想,你可不许再乱猜了。”
祝羽捷知道,只要自己不打断她,迟绛又要发表《关于虽然我很喜欢闻笙但我肯定不喜欢闻笙》为题的辩证打脸式长篇演讲,于是将听筒放到一边,在茶几前玩起拼图。时不时调侃几句,作为贴心回应。
“……所以你看,我就只是喜欢她,但肯定没有喜欢她。”
快走到家门口时,迟绛终于为自己的长篇大论收尾。
“好好好,不喜欢,不用解释了,虽然我也没听出两个「喜欢」有什么区别。”
祝羽捷玩着拼图,一脸姨母笑。
她往常不喜欢听别人讨论太多感情问题,但迟绛是个例外。在迟绛的碎碎念里,她总能找到许多共鸣,脑海里接连浮现的,是自己仰慕的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