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习惯先划破受害者的肠子,继而往上,”
卢克徒手比划着,“一直划到胃袋顶端。无一例外。”
诺兰仰靠在椅子上:“听上去很疼。”
“凶手还有一个习惯。”
卢克声音一沉,“他在杀人前会先给受害者喂药。”
“药?”
“迷药,模糊人的神智。”
卢克皱眉,“但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掺有该类迷药的食物,我至今不明白凶手是怎么让受害者服下药物的。”
诺兰点头:“先喂药,然后开膛。”
卢克:“以这样手法杀人,人不会立刻死亡。受害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开膛破肚,却无力反抗。而且迷药麻痹的是四肢,痛感依然会清晰地传递到受害者的大脑。由此可见,凶手非常残忍。”
“瓦多佛小姐的伤口和前七个人一样,同样的凶器,同样的手法。”
卢克说,“所以我认为很有可能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但瓦多佛小姐的死亡与前七个受害者有两点不同:一是身份,二是现场。”
“前七个死者皆为男性,且皆是多伦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三个爵位加身。瓦多佛小姐只是瓦多佛家族的一个女儿,并无声名,且瓦多佛家族没落多年,与前七位不可比。”
“此外,前七位受害者皆死在路途中,只有瓦多佛小姐被发现死在了宅子里。瓦多佛小姐死亡的那间屋子还遭到了洗劫,丢失了许多贵重物品。也就是这一点让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抢劫犯搜罗物品时正撞上了瓦多佛小姐,遂起杀意,且正巧选择了开膛这个手段。”
卢克一口气说完,征询地看向诺兰。
诺兰:“如果就是抢劫案呢?抢劫犯也许受到开膛案的影响,下意识也选了开膛呢?”
卢克似乎就等诺兰提出这个质疑。他踌躇满志地笑了笑:“这也正是我要说的。人们或许从报纸、传闻上知道多伦城内流窜着一个以开膛为乐的疯子,但他们并不知道那个疯子开膛的具体手法。从下往上,一气呵成,划烂脏器,这种手法只有那个疯子做得出来。”
“况且,”
卢克顿了顿,“抢劫犯为什么要给瓦多佛小姐喂迷药呢?这不合情理。”
诺兰问:“瓦多佛小姐胃里检查出了迷药?”
卢克一顿:“第一次尸检的时候,验尸官确实查出了迷药残迹,但是最终的验尸报告并没有将迷药写进去。”
“为什么?”
诺兰不解。
卢克吐出一口气:“这就不得不提到那间宅子的主人。”
“这主人有什么特别?”
“那座宅邸属于费舍尔大人。”
卢克说。
“费舍尔?”
诺兰微愣了片刻,“教皇身边的那位费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