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阿诚,都临分手了,你该让我分得明白。」
那是她最后一次叫我阿诚,后来她只会客套地称呼我「霍总」。
我告诉她,自己喜欢了吴蔓很多年,而她,性格和吴蔓很像。
我没提我们从小就认识的事,我安慰自己那时候和吴蔓仅仅是认识而已,没必要提。
但我清楚,其实是因为心里有点怕,具体怕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就是下意识地想回避。
我以为她会歇斯底里,会痛哭会指责,甚至甩我一巴掌。
毕竟,我欺骗了她。
可她笑着问我,「霍总打算给我多少分手费?」
我给了她一千万,加一套房和一个商铺。
其实还想给她更多,让她没有我也能过得很好,可她什么要求也没提,连一条裙子,一件首饰都没带走。
因为我那倒霉六弟,我遇见了谭念。
吴蔓喜欢狗,尤其是毛又多又密的,伦敦的家里养了两条金毛一条阿拉斯加,谭念逗狗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吴蔓。
后来发现,她很多地方都和吴蔓相似。
喜欢同款香水,爱穿过膝连衣裙,脑子里总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最大的不同是她比吴蔓踏实。
无论上班还是开店,她都认真对待,不像吴蔓,从来都是随心所欲,来去自如。
我给她留了名片。
她年纪小,我不忍心欺负她,如果她不主动联系我,我会放过她。
可她加了我好友,用蹩脚的借口和我攀谈,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路过陈爷爷小区时看到的这丫头遛狗的场景,她不是随便逛一圈就完事,她会和狗一起奔跑,在草地上打滚,教狗握手。
既然自己送上门来,我就不手下留情了。
我约她到学校附近的一家中餐馆吃午饭,被我问到有没有男朋友时,她面色紧张地拨烂了一颗肉丸。
老六费尽心思也没追到那个女孩,但我用一顿饭就追到了谭念。
我以为轻易得来的人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我随意抛弃,可她在我身边呆了整整五年。
我所有的朋友都认识她,我爸妈谈不上多满意,却也没反对过,她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让我身边的人都接受了她。
唯独败给了我对吴蔓的执念。
关门声响起的时候,手机振动了一下。
我回过神。
是吴蔓的消息。
「对不住你的小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