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真的需要休息,我的工作做了一半,不知不觉缓缓合上了合上了眼睛,伏案睡着了。
一个梦境,一场高烧。
我终于梦见我哥了。
没上刀山,没下火海,我又见到他了。
方文轩依旧像来去自由的路过的风,只是这次偶然路过了我的梦。
“文彬,好久不见。”
只一声轻描淡写的好久不见,就能让我心口鼓胀的说不出一句话。
我不知道爱到底是什么。
但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
应该吧。
不重要了。
我哥死了。
至此这场死亡才成为了一个闭环,在我心中烙印下一朵名为遗憾的花。
方文轩是一个贯穿了我整整半生的遗憾,可惜我懂得太晚,他又走得太早。
“哥。”
在梦醒之前,我轻声开口,生怕惊碎这半个将要醒来的梦。
“我想你了。”
从今往后,每当雨夜或雪天,只要我在梦里,我都会想起你。
……
原来我也有七情六欲,我也会爱上什么。
黎少安的爱是孤注一掷的缠绵悱恻。
方文轩的爱是毫无底线的纵容与偏爱。
我的爱是一场茫然若失的遗憾。
或者一次高烧。
哥,我开始想你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短篇的正文部分就写完啦!可以蹲番外,这两天会陆续发出来的!
如果可以……我的长篇也可以看的!
少安(一)
我叫黎少安,是个天生的哑巴。
我出生在一个富庶的家族,勉强算个少爷,但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该长大,不该被爱,可我偏不受他们影响,我不需要那些人的爱,我只想离开这个冷漠的地方。
于是在我二十岁那年,我假意顺着那几个我连名字的记不住的堂亲,终于被他们丢在了离家族不知道多远的深山里。
我从满地狼藉中站起来,擦掉身上擦伤的伤口上的尘土和落叶,一瘸一拐的拖着崴伤的脚踝往山外走。
我一定要报复回来,我那时这样想。
然后就这一瞬间出神,我不慎一脚踩空,身体一歪栽进了更深的山坳,还遗失了从小带着的玉佩。
昏迷之前,我最后想,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摆脱这幅孱弱的身子。
然后我就真的活着出去了。
方文轩,他叫这个名字。
傻呵呵的大少爷不知道为什么跑到这鸟都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里,嘴里说是探险,然后没走几步就在山路尽头捡到了奄奄一息的我。
这个天真的少爷就直接把我捡上了车,险也不探了带着我直接去了最近的村子里找人给我治伤,看我比看自己眼珠子还小心。
整整一个星期。
尽管我已经明确跟他表示了我是个哑巴,但他还是不厌其烦的跟我说话。
我不能说话,就靠在床头听他讲他天南海北到处探险的故事,才没几天,我好像就有些离不开他了。
那是我遇到他的第四天。
那天雨很大,他从外面回来整个人都淋湿了,我提醒他了,可能要下雨了,最好不要出门,但他手语学的一知半解的几乎什么都看不懂,所以他就傻了吧唧的被大雨淋了个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