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璇璇,你要把它买下来吗?”
莎莎握着那枚麒麟玉佩闪着星星眼说道。
千璇嘴角微抽,“它有什么用?”
语气特嫌弃。
“你居然问有什么用!”
莎莎瞪大了眼睛,“这可是传说中的血玉诶,就算现在不值钱,也可以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啊。”
千璇挑眉,“哟,还没有嫁进庄家呢,就已经在考虑子孙后代了。看样子你似乎很想早点结婚,要不要我跟庄大哥说一声,他一定很乐意满足你的愿望。”
“不要跟我乱扯这些!”
莎莎气急,“一句话,我要买这个玉佩!”
千璇纠结,弱弱地提到:“你不觉得这个玉佩太脏了吗?”
“哪里脏了?”
莎莎看着手中纯净透彻的血玉,很是莫名。
千璇瞥了瞥那玉佩,“沾了几百年的口水,还是死人的口水。”
莎莎默……
一旁一直偷偷竖起耳朵听着她们对话的摊主也忍不住狠狠抽了抽眼角。
最后,因为莎莎坚持,千璇还是拿出了十斤米换了那枚麒麟玉佩。
接下来,她们继续逛这些古玩摊子,千璇也很是买了不少东西,撇开其他不谈,最得她心的有四样,一对因而拳头大的小金猪,一柄寸长的袖珍翡翠如意,一块色泽纯亮的琥珀,还有一串打磨得非常漂亮的黑曜石手串。
逛得差不多,两人正要走时,莎莎突然停了下来,拉住了千璇,伸手指向对面,“璇璇你看!”
千璇顺着她手指的
方向看去,“蒋绍扬和平秀芳?”
相比于平秀烟的明丽娇艳,作为她姐姐的平秀芳五官要差一点,但也是个气质温婉的美女。
千璇皱眉,“他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
而且看他们的相处,虽算不上亲密,却也和谐。
“还用说吗?”
莎莎气哼哼的,“我就知道,男人啊,尤其是成功的男人,身边从来不会缺少红颜知己。他会爱一个女人,但那不代表他会拒绝其他女人对他的追捧。”
“不要说了,他们过来了。”
千璇提醒道。
莎莎看去,果然,那两个人也已经看到了她们,正向这边走来。
“好久不见!”
蒋绍扬的声音低沉,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眼中却有着丝丝复杂之色。
“好久不见。”
千璇不咸不淡地回道,“另外,恭喜你熬过了丧尸病毒的感染。”
语气很是意味深长。
“承蒙你的关照。”
蒋绍扬注意到了她微妙的语气,却也没有过多追究。
见千璇和莎莎没有说话,蒋绍扬主动为两方介绍:“这位是平秀芳,平秀烟的姐姐。这两位是巫千璇和祝莎莎。”
三人其实都认识对方,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交集罢了。
“久仰,巫家的大小姐和祝家的二小姐。”
平秀芳态度友好伸手。那样的称呼如果是被其他人叫出来,千璇并不会留意,只是这个女人的身份,再加上她眼中肆无忌惮的探究,更是让人觉得她的称呼别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