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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秀烟(第1页)

出发的第九天夜晚,距离50137部队还有将近五公里路的时候,打头的政府车队下了就地休息的指令。

之所以这么草率,不事先探查一番再决定休息的地点,是因为通过几天的赶路,众人发现他们这么多人同时上路,无论找多么隐蔽的位置休息,散发的气味都会将附近的丧尸引过来。好在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占尽优势,人员的伤亡并不多。

车子一停,千璇也施施然从好眠中醒来,打着哈欠慢吞吞下了车。

这边,众人已经架起大锅热火朝天地做晚饭了。因为赶路的关系,他们只有早上和晚上两顿是吃的热食,中午都是吃的干粮。即使这样,也让政府和那些自由狩猎队在一边看得眼热,每每被食物的香气勾得直咽口水。

看着唯一一个三顿都吃干粮的政府,千璇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自由狩猎队还说得过去,毕竟因为汽油难得的关系,多数都没有开车,自然也没有办法带那些累赘的厨具,只能用干粮将就。可是政府算怎么回事,她可不信政府的粮食有紧缺到这种程度。政府的队伍也多是军人,虽然现在的立场和她不同,但总归有一种亲切感。对于政府这么亏待那些平时与丧尸拼杀收集物资的军人,千璇的心中更添了一层厌恶。

看到自己这边已经架好一个个临时大灶头,众人一个个开始将火生好架上锅。千璇赶紧丢出小水球将

米淘好,将一只处理干净的鸡切块,和着切碎的青菜倒入锅中,然后丢入两个小水球,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将锅盖盖上,开始煮粥。别看好似很丰盛的样子,要知道,这么一锅粥,可是八个人的晚饭,而且大半都是米,真正能沾到的肉味和菜味着实不多。除了一碗这样的粥,还有热好的包子,那倒是不限量,毕竟现在军团内很多人的食量相差很大。

即使如此,一旁那些虎啸的人看得也是眼热不已。末日后,开始几天还好,能够弄到一些菜和肉,以及一些水果,时间长了,那些东西因为没有冰柜保存的关系,大多都坏了,又没有人提供新鲜的,除了一些在地里长的和活的牲畜,其他地方已经弄不到了。而虎啸的人,也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有肉有菜的饭了。

等到开饭时,看着在自己旁边默不作声喝着粥的千秋,千璇忍不住同情。几天以来,每次休息,平秀烟都会从队伍的最前面跑到银星空来找她九哥。那种执着劲,连千璇都忍不住咋舌。要知道,因为人多的关系,整个队伍头尾的距离就有近百公里,她居然能够天天来回跑。而且,每次她一来,千秋不管在做什么,肯定立刻放下,然后钻进车里,无论她在外面怎么闹腾,都不加理会。结果,第二天,她还是毫不气馁地再接再厉。

每次,看着这样的平秀烟,千璇的心情都很复

杂。不管谁来看,平秀烟都刁蛮任性,算不上是一个好女人。可是平心而论,她也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恶。对于九哥,她更是无怨无悔地付出了很多。明明是个刁蛮任性的女孩,在九哥面前却收敛了所有的棱角,温顺可爱。那种温顺可爱并不是特意装出来的,而是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欢欣喜悦,自然而然表现出的平和。甚至,一直以来,为了九哥,平秀烟对着巫家的人和她这个九哥唯一的妹妹,也一直是讨好为多。

可是,现在,他们却即将伤害这个无辜的女孩,仅仅因为她的爱太偏执,太危险。即使不知道五叔的具体安排,千璇也不难猜出平秀烟在这次计划中必定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千璇沉默地就着手中的粥吃着有些干的包子。她的心情有些沉重,是不是,为了生存,今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就在她吃完饭,将空碗用小水球洗干净的时候,平秀烟又乘着军用吉普如期而至。

平秀烟打开车门欢快地下车,然后迫不及待在四周寻找千秋的身影,结果一无所获。猜到千秋又已经躲到车里,平秀烟原本明亮的双眼黯淡了下来。不过她并没有就此离开,也没有像开始几天一样大吵大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紧紧地盯着千秋所在的那辆军卡。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就在平秀烟以为这次又要失望而归的时候,一个声音喊了她的名字

。她转头看去,发现叫她的居然是千璇,她忍不住受宠若惊。要知道,自从她做了那件事后,巫家原来对她的态度还算和缓的人都变得非常不待见她,前几天她过来的时候,都没有人理会她。

看见千璇对她招手,她也不敢耽搁,小跑过去。

看着因跑得急而出汗的平秀烟,千璇指了指身边的空地,示意她坐下。平秀烟也不像平时那样挑剔地上不干净,连犹豫都没有就坐下,转头巴巴地看着千璇。

千璇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平秀烟,发现几年过去,她的变化其实不大,小巧的瓜子脸,明丽的五官,因为来见九哥的关系,脸上的妆画得很精致,浅粉的洋装衬得她格外得青春活泼。

千璇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她,想到了就做了。这会,她反而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最后,她找了一个比较平常的话题:“这几年在N城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爷爷帮我准备了一套不错的公寓,还帮我打点好了钟点工。”

她并没有说自己这几年有多么想念千秋,生怕千璇会不高兴。“而且我学会了很多有用的东西。我现在会泡伯爵红茶了,虽然还比不上巫奶奶,但不像以前那么糟糕了。我还学了料理,成果一般,不过我做的鳕鱼排和鱼子酱做得很不错,连教我的大厨都说很地道。我现在会打桌球了,虽然水平一般,但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连规则都不懂,把

母球打进球袋。还有啊,我收集到了很多玻璃种的翡翠,成色都很不错……”

平秀烟说得很高兴,眉眼中都透着快乐,千璇却越来越沉默。她话里说的那些,不管是伯爵红茶,鳕鱼排和鱼子酱,还是桌球和玻璃种的翡翠,都是千秋所喜欢的。

要怎样喜欢一个人,才能让自己的生活都是他的喜好?

“秀烟,你为什么要喜欢九哥?”

再也听不下去,千璇忍不住烦躁地打断她的话,口气很冲,好似在责怪她怎么不去喜欢别人。

平秀烟明显有些被吓到,“千璇,我是真的喜欢千秋。我知道我之前做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而且爷爷已经惩罚我了,你原谅我吧!你告诉千秋,告诉他我知道错了,我会改的,让他不要不见我。”

说到后面,她的话里已经有了哭腔。

看着这样卑微的平秀烟,千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旁的平秀烟看她不说话,更是忐忑。

“好了,时间已经晚了,你回去吧!”

千璇的声音有些无力,平秀烟的眼睛却一下子就亮了。虽然千璇没有答应她的请求,但至少她没有拒绝,那对她来说无异于一线希望。

她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千秋所在的军卡,才转身向她来时乘的那辆军用吉普走去。走到一半,她突然跑回来,塞给千璇一袋东西,然后生怕她拒绝般转身就跑。

千璇打开袋子,里面是她最喜欢的两样水果荔枝和草莓

,看着还算新鲜。千璇的心里却没有欢喜,不仅因为她不缺这些水果,更多的是觉得自己承受不起她对自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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