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江家逗留了半日,吃过晚饭才离开。
江太太热情好客,她吃撑了,便没有上车,想要在外面走走消食。
她让司机先回去,留千羽和万碟陪着她。
南城如今夜生活丰富多彩,每走几步路就能看到一个舞厅,有平民百姓去的起的,也有达官显贵常去的。
门前有打扮好看的女郎招揽客人,她们穿着暴露,总引得人驻足去看。
这其中,有一半都是青帮的地盘。
路过一处时,发现这边异常火爆,大门被围得水泄不通,许多人将钱攥在手里,奋力的想要挤进门内。
宋徽宜站在街对面看,只觉得稀奇:“这舞厅这样火爆?”
她看了看门匾,舞厅叫“大都会”
。
她知道百乐门是南城有钱人都爱去的舞厅,却从未听过大都会的名头。
如今瞧了,大都会比起百乐门那是过之而无不及,毕竟百乐门只是门庭若市的,这儿是人争先恐后要往里面挤的。
就算是要争堂子里的头牌,也是进去了再争,万万没有堵在门口不让进的道理。
“千羽,你去看看。”
宋徽宜道。
千羽便去了。
很快,她折返回来。
“那些人不是去舞厅的。”
千羽告诉她,“舞厅下面有个地下搏击场,今天是拳王百夜的百胜之战,吸引了很多人慕名而来。”
太火爆了,进不了那么多人。
“百胜之战?”
“是,我刚刚听旁边的人说,他的百胜不单单只是在南城的地下搏击场打,而是打遍了全国各地!”
千羽说着说着都有些难以自抑的激动,“这战要是胜利,他百夜的名字就要响彻大江南北了!”
宋徽宜失笑:“你想去看?”
千羽情绪外露并不明显,不过宋徽宜和她相处了一些时日,能看出一些细微的差别。
就像上次,她和沈聿青的副官白肃打了一架,还想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