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修大别墅的这户人家,林书望家应该是有南村里最有钱的人家。
林父早年带着村里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组建了一支建筑队,从最基础的小活干起,乘着房地产行业的东风,把小建筑队拉扯成了现在的建筑公司。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林父混出了名头,村里的汉子媳妇儿都想跟着他出去干活,作为林父唯一的独生子,林书望享受着非一般的待遇,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小霸王,同村的大人小孩儿几乎都哄着他捧着他。
但林小霸王偏偏不太喜欢和身后的那群小弟玩,总喜欢跑到卜夏面前找存在感。
小时候,卜夏以为林书望主动靠近是想和他交朋友,他还有些意动和欣喜。
他想着,自己要是和林书望成了好朋友,村子里其他小朋友肯定不敢再欺负他。
却没想到,到头来,反而是林书望欺负他最凶最狠。
林书望当着过很多人的面叫他萝卜,说他一身臭萝卜味。
小卜夏憋着眼泪,用软软但坚定的语调告诉林书望,是因为那段时间他家里菜地的萝卜丰收了,所以他才天天吃萝卜,染上一身萝卜味。
但他家的萝卜都是好萝卜,洗干净之后水灵灵的,没有臭臭的味道。
可林书望听完他的解释反而笑得更恶劣,依旧不停叠声叫他萝卜,臭萝卜,小萝卜菜。
一叫就是十多年。
上小学时,林书望还总是在卜夏整理得边角整齐的课本上画丑陋小人,害得他被老师批评,说他上课不认真。
最最过分的是,林书望偷偷跑进卜夏家的平房,扒着窗户偷看卜夏洗澡,被发现了林书望也不慌,反而转过头吊儿郎当的嘲笑卜夏又小又粉,不像男孩。
事后林书望还在卜夏的课本上画了那天看到的画面,特意用了水彩笔给小男生粉粉嫩嫩的部分上色。
……
日积月累的小欺凌汇聚在一起,在卜夏的性格底色上涂抹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导致他现在一看到林书望就忍不住害怕想躲,只敢怂怂地在心里“问候”
林书望。
肌肉记忆让卜夏一听林书望的声音就站起来拔腿就跑。
可不常运动,长着一身薄薄软肉的卜夏哪里跑得过林书望这个长腿体育生。
他刚迈出两步,就被冲上来的林书望一把揪住衣领,动作粗暴地扯进了怀里。
衣领再宽松,也有弹性的极限,被拉得绷直的领口箍着卜夏的脖子,限制他的呼吸。
窒息感、喉结被挤压的痒痛感,汇在一起,逼红了卜夏的眼,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小鞭炮散落到地上,融进碎红纸片中。
杏核眼变得湿漉漉,闪着屈辱害怕的水光,眼尾是擦不掉的红意。
“咳咳咳……林书望你放开我……”
卜夏在林书望怀里扭动着身子,声音害怕得颤颤不止,还有几分生气和烦躁。
早知道会在这里遇到林书望这个恶魔,他就不过来了。
卜夏越挣扎、越叫喊着放开,林书望箍在他腰间的手反而收拢得越紧。
“放开你?你肯定跑得比兔子还快。臭萝卜,你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啊,听见我叫你都还敢跑?是觉得我现在不和你在一个学校上学就收拾不了你吗?”
“没……没有……”
说话时,林书望因为想固定住挣扎的卜夏,手掌无意识在卜夏身上按着抓着。
不知道抓到了哪里,触感软韧温热。
林书望没忍住多摸了两把,声音吊儿郎当:“臭萝卜,你腰还挺好摸,多让我摸两把,我今天就不和你计较了。”
腰臀是卜夏的敏感处,受不了一点别人的触碰。
更何况林书望的触碰还带着这么浓郁的不堪和折辱味道。
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