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暴行持续了很久,一直到林亦的腰部以下都失去了知觉。
他流了很多血,但和玻璃刺破皮肤流出的血来说还是不值一提,沈清皓把他的手脚都用布条绑住了,还在他嘴里塞了一团软布。
小年轻把他抱到床上,在布满冷汗的额角上落下轻轻一吻,“等我回来,我带你去美国。”
“没有人能把你抢走,你死都得死在我的身边。”
林亦疼到麻木,躺在床上缩成一团,任由沈清皓给他盖好被子。
年轻人又在他的颈窝处流连了一会,随后他便听到了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太疼了
身体和心没有不痛的地方,仿佛生命力在渐渐抽离,让他整个人越来越冷
林亦捏着被子的一角,再也撑不住,眼皮一阖便沉沉地睡去
沈清皓于他而言大概是6地上逐肉而居生物,有张牙舞爪的资本,有随时能够撕碎血肉的尖牙利齿,他是只羊,但应该是豆腐做的,轻轻一碰就会碎,碎完还得自己把自己拼好。
大猫有着坚硬的外壳和坚硬的心,有时候不能理解他为何如此敏感脆弱,只有他自己才能深切体会到那种无力感。
沈清皓帮他贴好绷带,现在又一块块撕下,他现自己比以前更残破,几乎要碎成一团豆腐糊。
他也没力气再把自己拼起来了。
肚子很疼,他也没办法再保护了
他向命运认输,他放弃一切。
不知睡了多久,林亦浑身热汗地醒来,倒是不再烧了。
他强撑着起身,用大理石床头柜的拐角反复蹭着手上的布条,直到手腕都磨破了,绑在手上的布条才堪堪磨开。
他吐出布团,掀开被子后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他此时才现自己的腿上全是湿黏的血,从腿根到脚腕,在床单上也蜿蜒出了大片血迹。
腹部一动就疼,但林亦还是解开脚上的布条下了床,最后一次在浴室里洗干净了自己,找了件干净换上,在底裤里垫上了几层纸巾。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一直都在流血。
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残留着他和沈清皓甜蜜的痕迹,一起弹钢琴、煮茶画画、在衣帽间整理衣服,还有沈清皓第一次笨手笨脚地帮他切菜,现在他都能煮粥喝了
林亦沉默地打扫着“家”
,把碎玻璃全部清扫,也把染了血的床单换掉,他站在门口,最后看了一眼,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他穿的是之前自己买的衣服,手上只有打扫出来的垃圾以及一个扁扁的钱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拿走。
那钱包里是林靖给他的储值卡、沈清皓的一缕头、他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沈清皓送他的生日手表。
林亦把垃圾袋扔进楼下的垃圾桶里,拢紧大衣漫无目的地往外走。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是想有个能休息的地方就好了。
在北方待了二十七年,这里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如果有机会,他想去偏南一点的地方,物价低,阳光好,但也不要太南,最好还有暖气。
然后他一路走到了长途客运站,在冷冰冰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垫着的纸巾换了好几次
他终于想好要去哪里了,找售票员买了一张票,坐上了去向远方的客车。请牢记收藏,&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