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是处男,我对天发誓。」我举起三根手指,「我认识你之前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我要是敢对我女朋友撒谎就天打雷劈,出门被车撞死。」「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阿谭把我举起的手放下来,这是她今天第一次主动摸我的手,「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你怕蟑螂吗?」我突然话锋一转,问了这么一句话。
她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别说虫子!恶心死了,吃饭呢!我所有虫子都怕!」「我就是跟你打个比方。」我丝毫不顾她的感受,继续说下去:「蟑螂一般都喜欢住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而且繁殖能力极强,根本就杀不尽,你在阳光下当然看不到了,但如果你刻意想找到它,你只需要把一块臭水沟的石头掀开,哇——你就会发现那里密密麻麻地全都……」「我都说了别说了啊!我不想吃了!」她听不下去了,浑身起鸡皮疙瘩,一脸嫌弃地捂住双耳,我赶紧陪着笑脸哄她。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我就开个玩笑,我错了。」她继续低头吃着盘子里的蛋糕,我呆呆地望着她,过了大概十几秒钟我们两个都没说话,曾经的我无比地想接近这些清纯可爱的女高中生,但在这一刻我心里却莫名有一种酸涩的感觉。
「阿谭,」我握住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这个世界其实是很黑暗的,并且坏人可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脸上,你可千万别轻易相信别人,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有时候你以为他们离你很远,其实他们此刻就在你身边。」阿谭呆住了两秒,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脸。
「哪有你说得那么吓人!你就是电视剧看多了!我只遇到过一次坏人,还被你给打跑了。」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些话,也许在那一刻我动了恻隐之心。
她天真得可怕,什么都不懂。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明白,这个世界就是一面镜子——你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取决于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时间不早了,我把她送到她们家楼下,她笑着和我告别,但我没有松开她的手。
「亲一个再走。」
「你不是说约会只拉……」还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强吻了她。
我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我们的嘴唇贴在一起,但也仅仅是贴在一起,我没有伸舌头。她吓得轻轻哼了一声,听得人心里直发颤,红润的嘴唇像她的乳头一样软嫩,让我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柔软的乳房挤压在我的胸口,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声,跳得好快。
我硬了,裤裆里硬挺的肉棒顶到了她的身体,我知道她感觉到了。
她赶紧推开我,把脸扭到一边去,一言不发,背着书包跑回了楼栋里。
第一天的约会结束了。
接下来每一天都是如此,提前给她买几个小礼物去校门口接她,一般就是毛绒玩具、卡通吊坠、密码本、水晶球这些小女生喜欢的东西,然后请她吃饭,到处逛逛,再送她回家。
她每天都有作业要写,所以我和她在一天中待在一起的时间并没有很长。送她回家之后我会依旧自己过去的生活——吸毒、贩毒、和不同的女人上床。
其实这几天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依旧让我觉得甜蜜又难忘。我一点都不着急,拿下不同的女人要用不同的手段,对待这种小女孩就应该慢慢来。我会把在她身上积攒的欲望发泄在其他女人身上。
我对她没有来硬的,从来不提过分的要求,尽可能地尊重她的想法,我们之间的肢体接触仅限于拉手、接吻、还有拥抱,这让她无比信任我,她认为我和那帮欺负他的人不一样,我不是坏人。
她很懂事,总是心疼我,她觉得我上夜班很辛苦,赚钱很不容易,让我不要总是送她礼物了。但我知道其实她心里很开心,突然有一个人出现在她生命中,保护她、关心她、夸奖她、听她倾诉,她是个很自卑的人,她渴望被爱。
我告诉她,我上班确实很累,但我送你东西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心甘情愿给你花钱,我喜欢你是因为你优秀,所以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你值得。
给一个正在读书的小丫头片子买东西能花几个钱?请她吃一个月饭都不够一克冰毒的钱。
我知道她家住在哪里,知道她的学校和班级,她几乎已经毫无提防地告诉了我关于她的一切,但是除了我的名字和年龄之外,她对我一无所知,我告诉她的其他关于我的信息全是假的。
我一共有三个手机,一个用来冒充吴垠给人埋包、一个用来当作日常生活的通讯工具、剩下的那个是专门用来联系阿谭的,通讯录里只存了她的电话。
我没有告诉她我的住址,骗她我住在员工宿舍里,屋里都是男的,不方便,这其实是我刻意为之。万一她突然敲门来找我,我却在床上和别的女人炮火连天地做爱怎么办?
我确实差点露馅过一次,就是和她一起逛街的时候碰到了茉莉和小宁,她们俩很惊讶,我居然拉着一个女高中生的手,我赶紧朝她们使了个眼色,趁阿谭不注意的时候做了一个「嘘」的动作,意思是,别穿帮。
茉莉似乎有点生气了。
说实话和阿谭相处的这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复杂,我每天都鼓励她,我能感觉到她和我在一起后逐渐变得开朗,她走路不再含胸驼背,开始自信地挺起胸脯,在校门口看到我的时候,她也会笑着冲我招手,甚至有一次还大声喊了我的名字。
我曾经在礼品店里随口说了一句她带发卡好看,从此之后她每天都带着那个粉红色的发卡。
她是一个无比优秀的女孩,她漂亮、成绩优秀、有才华、家境好……她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是一个有光明未来的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栋梁之才,可惜我不是。
我知道我配不上她,甚至会害了她。
但我终究是一个自私的人,丑恶的一己私欲最终还是战胜了高尚的怜悯,我实在太想得到她了,我的心里早就做了无数次挣扎,但我依旧不想放她走。
我不想让她考上四川大学、不想让她迈进更广阔的天地。
命运与人性总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有时候仅仅只是一念之差,就会酿成我一生都无法弥补的大错。
我从没想过七天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如果你问那时候的我,青春是什么?我会回答青春就是迷宫,就是无数个编织出来的弥天大谎。
春夏之交如风般无形,炎热的夏日在我和她单纯的爱恋中一起到来了。
如果说冬天总是让人在回忆中凋零,那夏天就是一种青春的铭记,我总是能在夏天看到远方的热浪让空气变形、衣着清凉的少女的摇摆着的裙裾、被高温烤得发疼的皮肤……哦,还有羟考酮的戒断反应。
「这是给你的!」
今天是我们约会的第五天,在快要分别的时候阿谭递给我一个精心包装好的包裹。
「你每天都送我礼物,我还没送过你礼物呢!」那个礼物摸起来方方正正、沉甸甸的,外边是阿谭亲手包的彩色包装纸,带着亮闪闪的纹路和星星图案,包装纸的外边还系了蛋糕店里的那种丝带。
「这是什么东西?」「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阿谭满怀期待地等待我的反应,我解开丝带和外包装,那里边是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
我愣住了,我确实没想到她会送我这个。
「你是嫌我认的汉字太少了吗?」「怎么了……你不喜欢吗?」阿谭表现得有点紧张,似乎让我开心在她心里是天下第一的头等大事。
「没有啊,特别喜欢,我当然喜欢了,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那就好,」她冲我做了个调皮的鬼脸,「你给我发的短信有很多错别字。」我翻开那本字典,扉页上有两行漂亮的钢笔字,那是一句古诗。
莫忘少年凌云志,曾许天下第一流!
——送给我最亲爱的俄切。
这每个字单拿出来我认识,但是放在一起我就不认识了。
「这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是我送给你的寄语,用白话说就是不要忘了自己青春年少时立下的伟大志向,曾经许诺要做世间第一流的人物,无人可以比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我要回家了,爱你。」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说爱我,并且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手里握着那本新华字典,目送她的身影走进家属楼,她开门,关门,然后走廊的声控灯熄灭了,宁静的夏夜埋藏着罪恶的种子,只剩一片漆黑。
阿谭,你可真是太傻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