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
沈献走了一路累坏了,一股脑把怀中东西放在桌上上,卸了劲长舒口气,坐在小凳子上悄悄揉了揉腰,掸了掸衣袖又理理斗笠才缓解些疲惫。
余娇娇瞧他偷偷摸摸按摩那倔强样抿嘴一笑,为他倒了杯热水:“先喝点水歇歇吧。”
沈献早就口干舌燥,一口气将水喝完。
余娇娇一下午将两条街都逛遍了,不得不说战斗力真是强,丝毫不见累的。
不过他好奇问道:“为什么凡是余家商铺的店你都只进不买?”
余娇娇捡了两个勺子烫水:“买自家东西,那钱就是左口袋出右口袋进,有什么意思?花钱花钱,钱再多能花出去才有成就感,不然就是一堆废纸。”
就是壕,没办法。
闲聊间两碗馄饨已经端上了桌,余娇娇推荐道:“你尝尝,这家馄饨皮薄肉多,都是选得猪脊椎上最嫩的那条肉腌制后,放入高汤中做成的。汤底是老板家传的做法,其他地方喝不到的。”
沈献舀了一个馄饨送入口中,咬开薄皮的瞬间,细嫩醇香的肉感在唇舌间绽放,虽都是精瘦肉,却兼具了肥肉的滑润又没有肥肉的油腻。
他点点头,难得称赞:“确实可口。不过一只猪身上就那一条脊椎肉,这一个摊子每日卖的馄饨上百碗,哪来那么多肉。”
余娇娇狡猾一笑:“自然是余家商行供给的。原本呢,这摊子卖的是寻常猪肉,脊椎肉做的馄饨一天只有十碗,稍微迟些就吃不到了。我本是想高薪聘请李伯到余家酒楼下厨,可他说自己只会包馄饨没其他手艺不愿意去,我就同他商议,由余家酒楼每日为他提供脊椎肉,但是要给我十分之一的收成。”
沈献转念思索片刻便知其中弯绕,嘴角一抽:“奸商。”
余家名下酒楼客栈甚多,猪肉供给数不甚数,尤其是客栈,人流多却大多都是外乡客临时落脚,对食物需求大要求却并不高。单独剔除脊椎肉对酒楼客栈的经营来说并无损失,但将这些肉专门供给馄饨摊,等于净赚馄饨摊一成盈利。
余娇娇扬唇:“双赢嘛。”
这一举动等于给馄饨摊进行了品牌升级,大量供给的猪肉让馄饨摊每日卖出的馄饨量比往常要多,而纯脊椎肉又让馄饨的价格得以提高,馄饨摊每年的盈利额成倍上翻。
合作共赢,何乐不为。
沈献眼中含笑,利己不损人,这的确是余娇娇的经商之道。
李伯呈上两小碗甜粥:“这是新推出的桂花山楂粥,开胃爽口,正好余城君您来了,替咱们尝尝味道如何。”
余娇娇瞧着面前的粥:“李伯,怎么突然想起来做甜点了?”
李伯笑道:“前几日付大人来吃馄饨,说是馄饨鲜咸,若是配上些甜粥综合口感更加,我就试了试,还真是。”
沈献听到这话,舀馄饨的手一顿,眉头微皱:“付清辉?”
李伯朝沈献解释道:“是啊,付大人也是自小就喜欢吃咱家的馄饨,如今回了扬州,每晚都会让我们送一碗去府上当宵夜。”
沈献碗里的馄饨瞬间不香了。
不愧是青梅竹马,连喜欢吃的东西都一样,呵。
余娇娇尝了一口甜粥赞赏:“这粥味道不错。”
“余城君喜欢吃就好,下次您订馄饨的时候,我给您带一碗回去。”
“那就麻烦您了。”
李伯连连摆手:“不麻烦不麻烦,有您照拂着我这摊子生意红火,一点小心意不足挂齿。你们先吃,不够再添,管饱!”
“好嘞。”
然而沈献却没了胃口,委委屈屈吃完馄饨,桂花山楂粥是一口没动。
天色渐晚,天边泛起瑰色彩霞,两人吃完馄饨后便回府。
一路上沈献还沉浸在馄饨摊上老板说的话。
余娇娇和付清辉喜欢吃同一家馄饨,说不定他们小时候还经常一道来吃馄饨。
沈献已经脑补了一出两小无猜的画面,越想越觉得心中一口气提不上来,只抱着东西一路沉默。
余娇娇也察觉到他情绪不佳,笑问:“你平日里不是最喜欢吃甜食吗,怎么今日的桂花粥一口没动?”
“那山楂酸得牙疼,我才不吃。”
酸吗?
余娇娇奇怪:“我吃着酸酸甜甜挺可口的啊。”
果然是青梅竹马,口味都一样。
又想到银楼曾说付清辉是余娇娇心目中的顶配理想型。
沈献心里更酸了。
眼看就要踏入余府,他索性停下脚步朝余娇娇问道:“余娇娇,付清辉并非良配。”
余娇娇没想到他会突如其来问这个问题,有些莫名其妙:“如何说?”
“望山一事付清辉虽然救了我们,但如你所言,此事于他有利,并非全是为了你。他虽是扬州城的父母官,但秋菊宴上故意设局让你难堪,又在我面前对你往日所为多有口舌,若他喜欢你,绝不会如此。”
喜欢一个人,应该想要护着她,守着她,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抵挡住一切恶言中伤,即使面对千军万马满身伤痕也绝不退却一步,而不是毫无防备地将她的伤口在众目睽睽下撕开,成为旁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即便他是官又如何,付清辉依旧配不上余娇娇。
余娇娇没想到他一路沉默竟然是在为自己考虑。
“我知道。”
她莞尔一笑,“每次逛花灯会时我都喜欢去瞧沿街上一盏盏形态各异的灯笼。花灯会上的灯笼多如游鲫,很少有人会为了一盏灯笼驻足。可实际上呢,你瞧灯笼是灯笼,灯笼瞧你也是过客,根本分不清谁是灯笼谁是赏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