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岸拿着手机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地找角度:“……你到对面马路去,我要拍全景,你很碍眼。”
“你他妈才碍我的眼,你就当是个路人不行吗?”
“你穿得就不像本地人。”
“……行。”
桥上经过的车辆很少,沈忱依言过到另一边,再没看风景的心情。他点了支烟,就看着季岸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男人拍照拍得很认真,这边拍一张,那边拍一张,一会儿举高手机,一会儿又弯下腰把视角放得很低。
非要说的话,认真绝对算是优点。
而季岸从小就这样,做什么都很认真。
高一时候他们被老师同学半强迫半起哄地参加了运动会的四百米接力,季岸硬是拖着他每天下午课后去操场上练习跑步。那段时间沈忱人都跑瘦跑黑了,最后他们的成绩是倒数第二。
看着别的班的运动员上台领奖,沈忱根本不懂那些天要死要活的练习意义在哪里。
认真是好品质,努力也是;但他讨厌。
沈忱兀自想着,那边季岸终于拍完了照,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走回去。
他又走回去:“拍完了?什么高级摄影作品啊,给我看看。”
季岸很自信,就像在展示自己的获奖作品那样,甚至有点做作地把手机递过去:“自己翻。”
沈忱接过来,一张张往回翻。
——糊的。
——灰的。
——又糊又灰的。
肉眼看是淡蓝色的天,季岸拍出来是灰的;奇怪的视角,被路灯拆成五五开的构图……沈忱不太明白,他刚才那么认真到底是在干什么。
沈忱越翻越无语:“……您完全不会拍照是吗?”
“嗯?”
季岸对着远处也点了支烟,“二十几张,到时候选两张好的。”
“选不出来的,”
沈忱说,“都好难看。”
“你再往后翻,最开始几张还不错,我觉得。”
“算了吧季岸,承认自己是个不会拍照的人也不会折寿……”
沈忱说着,拇指很自然地接着往前滑。
非常突然的,一张奇妙的照片出现在沈忱眼前——
如果他没有想错,这张照片应该是在火车上拍的,而且就是他们前往纳内克的那趟火车。
画面中有除了车窗和外面的风景,还剩下一个脑袋。
如果他确实没有想错,这脑袋是他的。
照片上,沈忱趴在小桌板上熟睡,正侧着脸。因为挤压,他的脸呈现出比较夸张的变形不说,嘴唇边还挂着亮晶晶的口水。
现他突然没了下文,季岸这才斜眼看向自己的手机,然后眼疾手快地从他手里把手机抢走了。
沈忱黑着脸道:“你他妈是有病是吧。”
相比他的震怒,男人格外的风轻云淡:“不小心按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