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天生严肃的面孔,站在原地犹豫不决。
好在陆霆霄非常有觉悟,用眼神示意身后:“过来吧,我带你。”
“哦,那辛苦你了。”
沈莞走了过去。
过了三伏天温度已经没那么热了,沈莞坐在车后座上,被陆霆霄带着,入目是他笔挺如松的背影,呼吸中,也夹杂着他身上的气味儿,很特别,但是并不难闻。
城镇里的平坦大路还算好,陆霆霄骑的很稳当,沈莞与他保持着距离,并没有用手扶他。
直到到了崎岖乡路,自行车开始颠簸不平,沈莞在自行车走过一个沟壑后,差点从后座上掉下去,惊慌失措的发出一声低呼。
能行么
陆霆霄听见她低呼,立即将自行车停在一旁,用单腿支撑着。
“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差点掉了。”
陆霆霄想都没想,回手抓住她的手腕,放在腰上。
用低沉的嗓音提醒:“扶好。”
沈莞触手是一片温热,隔着薄薄的军队衬衫,紧实的肌肉存在感那样强烈。
直到了这一刻,她深切意识到,骑着带着自己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出意外的话,他是要跟自己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以后他们不光要朝夕相对,共同经营起一个家,还得有更亲密的接触……
脑子里不知想到什么,阳光下的女孩儿脸蛋爬上了一片粉色,灿盈盈的,像是刚刚绽放的花骨朵,美丽又动人。
而随着自行车越往前走,陆霆霄骑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颠簸让她扶紧了他的腰身,她也能够感觉到,他笔直的脊背,下紧绷而有力的腰部线条。
那手感,大概只有摸过才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莞不是尼姑,27岁的陆霆霄在这里显大,但在后现代,依旧是小鲜肉级别,不论是那颜,那腰,那腿,绝对秒杀八九成的男人!
正当沈莞思绪跑偏的时候,家门口到了。
陆霆霄将车子停下,依旧是单腿撑着,让沈莞先下。
短暂的旅途结束,沈莞也赶紧收回手,但并不妨碍她眼睛偷偷的,在男人腰上流连忘返了一番。
啧,确认了,贼细!贼给劲儿!
“那我就先进去了。”
沈莞眼睛占完便宜,心虚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陆霆霄并没急着走,把自行车停在边上,跟在后头进了院子。
沈莞打开房门,前天下雨导致屋子里发潮,一股霉味儿缭绕在屋子里,她赶忙将门窗都打开透气。
刚准备把被子都拿去院子里晾晒,一双大手便接了过去。
“我来。”
“呃,你没回去呢。”
沈莞不知为何,有点儿不敢直接看他眼睛。
她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快,应该是被男色吸引,稍微对他有了点儿好感,嗯,应该是这样!
又在她发呆的工夫,陆霆霄帮她把被子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