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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1页)

花开得正好,一朵一朵挤挤挨挨,没什么异常,然而在凝足目力的文臻眼里,那些花上面,有字。

墙头开在最下面偏左边第三朵中间的那朵花顺时针数第三瓣上,写着:三呼万岁。

文臻:?

旁边那朵九点钟方向的花瓣上,写着:四喜如意。

文臻:??

上面一朵六点钟方向的花瓣上,写着:一品洪福文臻:???

第十八章贪吃熊

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

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

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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