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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原来是方应琢认识的人?

我觉得这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一时之间没想起来,但这不是我现在要追究的事,我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把相册里的照片删掉,还有最近删除和网盘,都删了。”

那男的见我态度强硬,不依不饶,也没跟我扯皮,在我的眼皮底下删掉了刚才偷拍的照片。

像是为了避开其他人的视线,怕在大庭广众之下进一步丢脸,他从座位上起身,对我和方应琢说:“我们借一步说话。”

然后,他又跟旁边的几人说:“稍等,我马上就回来。”

我这才注意到这一行人共有四位,除了这个姓唐的,还有两女一男。

既然他认识方应琢,可能是想对方应琢说点什么,这就和我这个外人没关系了。

我点上一支烟,开始慢慢思索,我到底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平心而论,我的记忆力很强,而且十分精准,无论是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还是课本上的知识点,但凡经过了我的眼睛和耳朵,就一定会在脑子里产生印象。

然而,过目不忘有利有弊,很多人只能看到优点,比如学业会因此变得更轻松,但是弊端则更加难以承受,那些负面记忆会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顽强地长期活跃着,又阴魂不散地潜入梦中,令人饱受折磨。

事实上,人对负面经历的记忆往往会更深刻,因为这代表着危险,警醒人不要重走老路、犯下同样的错误。

正是因为如此,我常常希望自己是个健忘的人,那些不堪的回忆,那些糟糕的烂人,通通都不要记得。

我跟着方应琢和唐皓源走到了火锅店门外,独自靠着墙壁,看着自己吐出的白雾渐渐消散在室外的空气中。

我从遇到方应琢以后开始回忆,这个范围一下子缩小了很多,那些片段像电影一样播放,电光石火间,其中一个场景倏地一闪而过,我在脑子里立刻按下暂停键,一下子从倚靠着墙变成直立的姿势。

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唐皓源这三个字有些熟悉。

那天,方应琢在下铺写日记,而我在上铺默默注视着他,一则微信消息提示打破了室内的静寂,方应琢拿起手机查看,那条信息量巨大的消息就这样不巧地被我尽收眼底。

方应琢给这人的备注正是本名。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好家伙,原来是撞见了方应琢的追求者,也就是说,这人也是个同性恋——我是掉入了什么除我以外都是gay的平行世界吗?

哼,原本就对这人印象不佳,现在更是直接在心里给对方判了死刑。

如果刨除心里对这一群体的偏见,唐皓源的外型还不错,身高有18o,五官端正,勉强称得上英俊,穿着干净整洁,是那种长辈很喜欢、会夸一句“一表人材”

的类型。放在人群中算得上突出,但可惜他现在站在方应琢身边,就完全不够看了。

“我表妹今年上大学,学校在c市,”

唐皓源说,“我刚好没什么事,过来送送她,顺便陪她和她朋友在这边看看。”

方应琢的语气有些冷淡:“嗯,那祝你们玩得开心。”

我表面上在专心致志地抽烟,实际上竖起耳朵听着方应琢和唐皓源的谈话。

“应琢,你剪短了?以前从来没见你剪过这个型,不过短也很适合你……当初你走掉也没打声招呼,给你消息也不回,我真的快被吓死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唐皓源忽视方应琢的冷淡态度,自顾自地往下说,“叔叔阿姨也很担心你,他们还问了我好几次,知不知道你去了哪儿。”

方应琢掀起眼皮,凉凉地扫一眼他,不紧不慢道:“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在我的手机里装过定位。就算我死在外边,也能第一时间赶过来收尸。”

我一边抽烟,一边想,平常方应琢出现在我眼前时,看起来总是十分天真单纯,换句话说,看起来有点傻,现在这个方应琢像刀片一样锋利,薄薄的刀刃上淬着甜蜜的毒液,可以轻易割破人的喉咙,这样的方应琢反而让我感到有点陌生。

方应琢抬起手,把落在鬓边的一缕碎别在耳后,他站在霓虹灯的光影下,缓缓抬眼,只不过看向了我:“秦理,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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