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上还有士兵在那里来回的巡逻着,城门上方,可挂着几个他不认识的文字。
李睿拉着还在发愣的麦斯,直直的朝着城门走去,进城很容易,士兵也没有盘问,快速放行了,李睿原本准备好的说辞也没了用武之地。走进去一看,两个字可以形容,繁华!
绕是李睿也不能否认这城池的华丽富饶,人们喜气洋洋,兴高采烈,根本不知愁苦为何物,每个脸上的笑容都是那么真实又富有感染力。李睿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看看手边的麦斯,就知道他也喜欢上了这里,陡然一个想法飘过,并且在李睿心里扎了根发了芽,李睿张开嘴巴,想说什么可是又咽下去了。等时机成熟再说吧,他告诫自己。
麦斯全然不知他心里的想法,高高兴兴的走进人群,看看那些人讨价还价,说说笑笑。
他有些羡慕,李睿的耳朵很尖,一下子就听见人们在议论什么,他们说他们的王子马上就要向邻国的女王求婚了,他带上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花,那是女王最喜欢的玫瑰花,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只属于女王的玫瑰花。
他们相信王子和女王一定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李睿的眼睛亮起来,挤进人群,详细的询问着。这里的人也很热情,有问必答。不一会儿,李睿就把大致情形搞清楚了。又挤出来,正好看到麦斯在寻找他。
李睿喜气洋洋,立刻把得到的消息全部告诉他,麦斯高兴地跳起来!
“你们是从外乡来的吧,是不是要参加我们王子的婚礼?”
“他们一定是为了瞻仰那朵绝世无双的玫瑰花,对不对?”
周围人议论纷纷。
麦斯猛地点头,迫不及待的问:“王子是从哪里找来的玫瑰花?”
那人嘲笑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我们王子跋山涉水历尽千山万水,斩妖除魔,在一座辉煌的城堡前面,打败巨龙,找到了这朵玫瑰。”
那人一副自豪的样子,就像王子要嫁给他一样。
“哦,”
麦斯面色冷淡的点头。
“那我们到哪里能见到她,皇宫?”
“当然了。”
那人答道,语气里都是自豪。
李睿和麦斯对视,都觉得这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真是太棒了!
“等我找到玫瑰花,我们就在……这里,住一阵子好吗?”
李睿终于提出了这个想法,期待的看着麦斯。
“当然了,我也很喜欢这。”
“啊啊啊啊!!”
人群尖叫起来,“玫瑰花来了,王子也来了,大家快赶到广场去呀!快去看呀!”
李睿他们也随着人群涌动,像蜜蜂一样涌上蜂窝。
高高的台阶,宽大的广场,好大宏伟的大理石柱台,上面有一座金子做的大花盆,盆里面是那朵无法形容的玫瑰。
那么美!那么媚!世纪的珍宝,万人的希望!那是一个绝世的传奇!
麦斯有些热泪盈眶,是她,这真的是他的玫瑰花,是那朵在溪边独自生长的玫瑰。
李睿这回也笑了,笑得开怀,因为他从麦斯的眼睛里看到,他有的只是找到玫瑰花的心醉高兴,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感情。
“哎,他轻轻说,现在我们的约定还有效吗?”
麦斯眼里疑惑。
李睿也不看他,看着天空,“等找到玫瑰花,你会做我的爱人,和我一起回家。”
麦斯咬唇,反问:“难道我现在还不能算是你的爱人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睫毛湿润了。”
李睿被巨大的喜悦给冲击了,久久缓不过神来,呼吸也停滞了,
他不是在做梦吧,天哪!李睿猛地抱住麦斯亲起来,也不管现在还在广场上,那么多人看着,他就是让别人看看,他是有多么的幸福!他等不及要和所有的人分享!老花猫咪咪和
小老鼠达达也上蹦下跳,乐呵闹个没完!他们早就知道李睿把麦斯吃掉了,真是不害臊,当着他们的面也搂搂抱抱,亲亲我我!
石柱上的那朵玫瑰花好像也感应到什么,花边颤动,盛开绽放!广场上万人欢呼,齐声高唱,歌声嘹亮,明天是个好日子。
番外(二)
秦钟忙了一天了,终于闲了下来,闻闻自己身上的味道,眉头皱起来,他喊着小厮道:“给我弄点水我要沐浴。”
那边很快的就弄好了,秦钟舒服的躺进去,眯了眯眼,水温适宜,舒服的他想放声高唱,正当他舒服的想要闭上眼睛假寐一会儿,李睿像鬼魅一样突然窜了出来。
秦钟正要问他,你怎么又来了,然后就眼睁睁地看着李睿迅速的脱下衣服,动作极其敏捷地跳进木桶里,秦钟根本来不及阻止他,烦恼道:“你烦不烦?今天都怨你,你现在还没脸没皮的招惹我,去,远点!”
李睿嘻嘻哈哈,没个正行。并不把他的抱怨当回事,一个劲儿往他身上摸,秦钟的皮肤光滑细腻有光泽,李睿简直爱不释手,李睿恨不得贴在他身上。秦钟左右都躲不过,木桶就那么一点地方,李睿又高大,两个人总免不了肌肤相亲。
李睿的手也不安分的摸着,在他的背上抚摸,那细腻光滑得皮肤真让人爱不释手,李睿恨不得贴在他身上。秦钟打了个哈欠。他有些累了,今天一天都没有闲着,现在被热水一泡,全身都舒服的要命,李睿那些小动作也就随猖狂,他开始往下摸,手指灵活又轻巧……
麦斯扬起脖子,伸出手臂,李睿自发性得为他擦洗。李睿的呼吸粗重起来,他受到魔鬼的诱惑,沉迷在美色的游戏中,不愿意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