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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金缕衣(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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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识过它凶残一面的罗素知道,这小家伙和小姐一样,只是看似无害。

凌若兰受了伤不能出门,但不妨碍她邀请别人来做客,美名其曰赏花宴。

凌染卿在轿子里撇了撇嘴,什么花你这朵白莲花吗

轿子在清月阁门前停了下来,罗素刚准备进去通传,被凌染卿给阻止了“低调,我们是来看戏的。”

罗素看了一眼她这一身闪瞎眼的土豪金,嘴角微抽,她第一次知道低调是这么用的。

“若兰小姐,她也太过分了,居然弄伤了你的手”

这不,还没走进去,就听到某些人义愤填膺的声音。

“其实这也怪我,我不应该惹她不高兴的。”

哀哀凄凄的声音传入某女耳中,罗素担心凌染卿会生气,转头一看,却看到后者在那连连点头。

对头,所以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别来招惹姐了。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青岚国还有没有王法了,若兰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告诉我祖父,让他上报给皇上,定撤了她这个郡主”

“这个傻子是谁”

长廊的拐角处,凌染卿将庭院里的一切尽收眼底,她看着那个异常激动的少年,冲罗素抬了抬下巴。

难道这货的祖父比她爹还吊

“他是殿阁大学士的孙子。”

罗素凑到她耳边轻声道。

“哦,怪不得没脑子。”

凌染卿点了点头,双手抱胸继续看戏。

罗素不懂她啥意思,后者好心解释道“书呆子世家。”

凌若兰听完李世龙的话,眼底闪过一丝得意与恶毒,光撤了她的郡主怎么够,她废了自己一只手,她要她四只来赔。

虽然心里这么想,不过脸上依旧是一副惨淡柔弱的样子“我不想让李公子你为难,还是算了。”

“不为难,不为难,我跟你保证”

李世龙喜欢凌若兰,自然不会错过在她面前表现的机会。他现在的样子,哪像大学士的后代,整个一极品备胎。

是了,凌若兰这种级女配,之所以和女主对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们喜欢同一个男人。

其实她喜欢男主要比女主早得多,但架不住人家是女主,墨逸轩是男主,命中注定的,所以她只有被炮灰的份。

不过凌染卿也不确定她最后有没有死,因为她只看到自己被炮灰的地方就翘辫子了。

看了这么一出的精彩好戏,她也该出场了,她很想看看这几个人看到她后会是什么表情。

“喔,原来你祖父这么厉害,能随便就让皇上撤了我的郡主头衔。”

慵懒的女声带着一丝迷离的低哑,配上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俾睨的眼神,和高傲的态度,成功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其实,只要她往那一站,没有任何人能忽视她。

试问这青岚国哪家闺秀穿得起金缕衣,要知道这衣服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用七级灵兽金凤尾巴上的毛编织后绣上去的,其品种的珍贵程度已经代表了这件衣服的价值。

整个帝都只有两件,还都在她手里。

你问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人家老爹吊了,外面都在传他是杀了一对七级金凤,然后拔光了它们身上的毛,甚至还有人说他吃了金凤的肉。

事实上,凌宏瑞当年在外面正好遇到一对受伤的雌雄金凤,顺手救了它们,后者为了报恩给他留下的两簇尾巴上的毛。

其实动动脑子也知道,金凤所有的毛加起来怎么可能才做两件衣服,这都是有心人故意传出去的,凌宏瑞没解释,渐渐地假的就变成了真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嫉妒凌染卿拥有金缕衣的事实,不止是女人,男人也一样。

要知道金凤其实并不是凤,只是一种大型灵鸟,没有什么攻击性,它出名在它那一身华丽的羽毛,不仅是好看,重要的是编织在一起拥有很强的防御效果,甚至可以承受灵师级别的人一掌。

原剧中这两件金缕衣,一件成了女主的,还有一件被女主改成了男款的,送给了男主。

这不,在场的人全部盯着她身上那件金缕衣,除了羡慕和贪婪,更多的是嫉妒。

“那是,我祖父可是殿阁大学士。”

某傻叉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坑里了,一脸得意道。

“这么厉害,连皇上都听他的”

某女继续下套。

“当然”

李世龙突然反应过来,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

不过在场的人基本都是他的朋友,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指着凌染卿的鼻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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